虽然错过了羊,却在追踪的途中端了一窝野兔,又射死一只黄鼬,就算回程的路上一无所获,也足够交差了。
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
在山林里穿行一上午,众人都有些疲乏,到溪边喝口水,稍事休息。
张天从怀里摸出记事本,翻到最新一页的留言。
“致野人天:
我干了件蠢事……感谢解围!你跟他们怎么解释的?咱俩串串供~
(划掉)
地理位置我们可以从植被的类型进行大致判断,植被的分布和气候息息相关,现在的气候虽然和一万年后的气候有所差别,但没有大到能够彻底改变地貌和生态的程度。
这一带丘陵的植被属于针叶阔叶混交林,据你所说,这附近还有草原,这两种植被区域几乎都在北纬40度到60度之间,我国的东三省就位于这个纬度区间内。
当然了,这两种植被在同纬度的欧洲和北美洲都很常见,无法据此判断我们究竟身在何处。
关于南迁,你有计划了吗?”
中间有一行字被她划掉了,不过划得不深,张天还是能够看出来,那行字写的是:“我失踪多久了?我父母还好吗?”
其实张天又何尝不想知道?
林郁是身穿,表现为失踪,而他是魂穿,所以他的肉身会怎样,是直接死了吗?
他未曾为人父母,因此无从得知,失踪和死亡哪個对父母的打击更大。
他也一直避免去想这些事情,想也无益,只是徒增烦恼罢了。
林郁之所以写了又划掉,想必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或许是被张天上午的表现刺激到了,回程路上男人们异常积极,射杀鸟雀、鼠兔十多只,采集昆虫、鸟蛋三大袋,今晚的食物是够够的了。
张天反倒有意收敛了锋芒,把表现的机会让给族人。
临近黄昏,翻过最后这座山头便到家了。
这时,张天忽然听到一阵嗡嗡声。
他循声看去,立刻眼睛一亮。
蜜蜂!
蜂蜜是大自然最好的馈赠,益处良多,可食用,可入药也可当做香料,营养价值高,而且人体容易吸收,疲惫时来一勺,可以立刻增强体力。
秋天是野生蜜蜂取蜜较为集中的季节,尽管这个秋天比以往冷,蜜蜂不仅没有摆烂,反而更加辛勤地采蜜,堪称生物界的劳模。
工蜂和人一样,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张天跟着那只蜜蜂,很快便找到了蜂巢,在一棵中空的树洞中。
男人们也跟了过来,见是蜜蜂,都劝阻说:“这玩意儿可捉不得!能蜇死人!”
“我有办法。”
张天收集一堆落叶和野草,在蜂巢四周点上火,滚滚浓烟瞬间将蜂巢包裹住。
蜜蜂最怕火烟,熏上一时半会儿,便承受不住,纷纷飞离树洞。
为防止蜜蜂追巢,张天举起火把将树洞里里外外熏了个遍,熏到蜂巢内充满浓烟。
发现家里冒烟了,蜜蜂再不留恋,舍弃巢穴,挟裹着女王头也不回地离去。
不必等张天招呼,男人们立刻一拥而上取出蜂巢,笑得合不拢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