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天天过去。
林文的杂志生意依旧火爆。
《林氏周刊》继续以市即空的势头卖着。
加百德新街和旧街两条街收的钱。
几天时间,林文直接赚了个盆满钵满。
而与此同时。
波斯富街的一家豪华酒吧内。
绚丽的舞剧。
杯觥相交的清脆。
高高低低的笑语。
尽显繁华热闹。
而中央的等卡座沙发,大佬B、陈浩南和山鸡等人坐着。
气氛有些紧张。
“叼他老母!”大佬B愤怒的大骂一声。
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天,大佬B因为三千万的事情,仍对林文怀恨在心。
林文把百德新街搞到了手。
在外人看来。
铜锣湾,明面依旧是大佬B只手遮天。
但林文与大佬B有摩擦,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因此,实际林文是与大佬B各撑了半边天。
大佬B和林文,大佬和手下。
平分铜锣湾。
传出去都怕其他话事人看笑话。
大佬B越想越愤怒,恨林文恨到了骨子里:“早晚杀了他!”
“B哥。”山鸡一边喝酒一边分析道,“林文现在手握两条街。”
“虽说不如B哥手下的波斯富街和京士顿街赚的钱多。”
“但是现在林文已经是红棍了,恐怕他又要扩充人手。”
在社团里,红棍可以自己收小弟。
现在算林文手下所有场子的人。
加起来总共有三四百人。
大佬B手只有七八百人。
要是林文扩充了人手,在队伍规模很快就能与他匹敌。
不过大佬B很快就放下心来。
林文想要扩充人手,就得有足够的钱。
要不然到时候发不下来工资。
没人愿意跟他。
而林文手下的那几个场子赚的钱,根本就收不了几个人。
大佬B冷笑一声,不屑地说:“一个穷鬼,能收多少人?!”
山鸡茅塞顿开似的点点头,疯狂的扬着嘴角。
只是一旁的陈浩南,表情仍是很难看,突然说道:“我刚打听到。”
“最近火爆的《林氏周刊》,是林文创办的。”
“什么?!”
山鸡惊掉了下巴。
《林氏周刊》可是他最近最爱不释手的杂志。
泡妞的时候,让妞学着里面的动作,他每次都很是兴奋。
还想着认识一下这个老板,让他把杂志中的妞介绍给他尝一尝。
可这,竟然是他最讨厌的林文创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