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公婆婆除了你老公之外,还有生育其他子女吗?”
“没有,他们就我老公一个子女。”
“那您目前有工作吗?”
“我怀孕之后就辞职了,目前都是在家带小孩,没有工作。”
“好的,我明白了。我刚刚问您的问题主要都是围绕您公公婆婆的家庭情况和您本人的一些情况。
这些情况指向的是裁判官在审理您这个案件的时候,是否会倾向于把房子判给您,然后由您向高和的父母支付一定的折价补偿款。
您和您公公婆婆的实际生活情况,您本人无业、名下也没有其他房产,而您公公婆婆有自己的房子和稳定的退休收入,同时您和您小孩对房子的份额占比也会比你公公婆婆更多。
所以综合考虑一下,如果裁判所作出判决的话,房子判给您的概率相对而言比较大。
当然,这是我们律师对案件的初步分析。根据规定,我们律师是不能承诺案件办理结果的,这一点也要特别向您做一个提示。”
“好的,李律师,我明白了。”郑小珍回答道。
李想让何飞宇把郑小珍带来的材料都完整复印了一套,复印之后材料原件都还给了郑小珍。
律师行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律师都会尽量避免替当事人保管原件,因为一旦原件遗失或者损坏,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当事人的主张不被裁判官采信,进而导致产生败诉风险,这时候严格来说律师是有代理过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去年就有一个新闻,某位律所的实习生,在复印材料时,误将客户提供的20万的《借条》原件当成复印件放进了碎纸机。虽然律所一般都有投保执业保险,给客户的赔偿有保险理赔,但是出了这样的事情,这位实习生也就基本告别律师职业了。
在李想和何飞宇的引导下,郑小珍签好《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等各项材料。
严格来说,律师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的起点就是《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后,这时候起,李想和何飞宇才算是郑小珍在这个案件中的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