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旺角堂口,靓坤的办公室内。
“坤哥,出大事了!”
靓坤的头号马仔傻强嚷道。
“慌慌张张,不知所谓。
说吧,什么事情?”
靓坤一边翻阅着新一期的《龙虎豹》,
一边不耐烦的说道。
“刚才大熊打电话过来,
说他们不用跑路了。”
“东星白头翁站出来替十三妹撑场子,
他们今晚要扫平砵兰街,砸联合社的场子。”
傻强满脸激动,嚷道。
“什么?竟然会有这种事?”
靓坤也大吃一惊,皱眉道。
“坤哥,千真万确。
我一接到电话,立刻就来找你了。”
傻强悻悻道。
“东星要打联合社?扫砵兰街的场子?
我明白了,他们是想趁机吞掉咸湿的生意。”
靓坤恍然大悟,咬牙道。
就在前两天,仁耀俊和大熊大闹灵堂,
把联合社打得人仰马翻,
现在,联合社在砵兰街的势力大损,
这个时候插旗,抢夺他们的生意,正是好时机。
而且十三妹干掉了咸湿,
这件事已经轰传江湖,同时也打响了名号,
借用她的名号打下砵兰街,实在再合适不过了。
“该死,我早该想到的!”
“不行,绝对不能让东星摘了桃子!
砵兰街的生意,我们也要抢一份。”
靓坤恶狠狠的叫嚣道。
“你现在就去吹哨子喊人,
带一百人去找阿俊,
洪兴今晚也要在砵兰街插旗。”
靓坤算计得很精明,
你东星白头翁要捧十三妹,
那我就带人去撑仁耀俊,
反正砵兰街的生意,绝不能被东星独占了,
我靓坤也要分一杯羹。
而且,靓坤也是有底气的,
因为无论是十三妹,还是仁耀俊,都是洪兴的人。
如果真的能打下砵兰街,
对于洪兴而言,也是大功一件。
能够令靓坤在社团高层的地位更加稳固。
而且这几件事环环相扣,
从咸湿之死,到仁耀俊冲击灵堂,
再到十三妹插旗砵兰街,
完全可以说成是自己一手促成的,
靓坤越想越觉得兴奋,忍不住握拳道:
“一百人还是太少了。
傻强,你今晚调三百人过去,给我拿下砵兰街。”
入夜时分,
砵兰街霓虹闪耀,灯红酒绿。
纸醉金迷的夜生活刚刚开始。
大街人头攒动,
百名古惑仔聚集在一起,
他们来势汹汹,横行霸道,惹得路人纷纷退让。
这些都是东星帮的手下,
为首的是一个面容冷峻的年轻男人。
他的身材比例非常好,
虎背狼腰,体格健壮,
黑色的紧身背心勾勒出八块腹肌,堪称完美。
“十三妹,本叔让我来帮你。”
这个男人不苟言笑,语气有些冷。
“可乐,真的是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