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嫂子,你也不是不知道,我那儿子他也就是个童生,哪里能有钱?我们家里这些年来都是靠传祥过活的。现在他也没了,家里实在是没钱。”白钱氏端着一张笑脸小心翼翼的说道。
妇人完全不买帐:“你家传祥的手艺在咱们这一带可是出了名的好,这么多年下来会没有存下一点钱?我可不信。”这话别说她不相信就是白钱氏自己也是不相信的。
可是现在人都没了以后她才有点明白为何二儿子要如此卖命的去干活,就是因为家里开销太大。
家里十一口人要吃饭,每月还要固定给白传福买书买纸墨,白传德每月还要请那些狐朋狗友喝酒,这些钱虽是从她这里拿的,可也是白传祥赚的。
大儿媳妇每月还要买胭脂,每个季度家里都有人添新衣,反倒是二房的人,都是穿着便宜的麻衣。
家里每月还有不少的灯油钱,加上油盐酱醋,这些都是不菲的花销。
这么算下来,白张氏手里是真的没钱,要不然白钱氏早就开口问她要钱了,要知道今天她可卖了不少自己喜欢的东西才换了三两银子的。
“娘,这是大壮前几日卖柴换来的六文钱。”白张氏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把钱给她,顺便还无师自通的把以前白传祥买给她的镀银簪子拿了出来:“这是传祥送我的簪子,也给你,小叔这事重要。”
说着眼光却没有从簪子上移开,这是白传祥第一次送给她的礼物,也是最后一件,倘若不是怕自家婆婆开口要,她还真的舍不得拿出来。
说不动容是假的,即便白钱氏很是不喜这个儿媳妇,可看在她那么懂事的份上,她倒是不好夺人所爱,而且这簪子也是镀银的,根本就不值钱,所以难得她和颜悦色的道:“天凤,这簪子你拿回去,镀银的,不值钱,给你留个念想也是好的。”
天凤也就是白张氏的闺名。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簪子虽然是镀银的,银饰戴在身上可不会黑成这般颜色,肯定是纯度不够才会致使簪子变色。
白张氏也不勉强,接过簪子默默的拉着染染回屋去了,她也不过是装装样子罢了。
在毫无指望的情况下,家里又搜罗不出贵重物品变卖,白钱氏打起了白王氏首饰的主意。要知道白王氏当年嫁给白传福的时候可是连嫁妆都没有的,她后来所有的头饰都是白家给买的。
现在拿来应急也是应该的,白钱氏如此想着。
“老大家的,把你的簪子拿些出来变卖。”白钱氏毫不客气的对站在一旁看戏的白王氏说道。
白王氏傻眼,没想到她不过是站在一旁看戏也会被这火给烧上?
这辈子嫁给白传福白王氏已经很是后悔了,当年会勾搭上白传福还不是看在他年纪轻轻的就是童生的份上,想着靠着他,她以后最起码也能当个官夫人。可这都十几年过去了,他还在原地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