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恋爱自由,也得要让父母同意的。
陈丽惊讶极了:
“建国,你搬去南海了?”
杨建国耸耸肩:
“又不是我的房子,那是国家分配的。”
陈丽笑了:
“看你这话说的,现在的房子哪个不是国家的?”
当下真的是这样,房子和土地都是国家的,私人买卖绝对不合法。
若是可以,杨建国是真的不想住在南海。
那个地方可没有人敢说是自己家的。
南海居住的所有人,包括李老爷子、包括伍相等人在内,每个月都得缴费的!
曾经有一位领导人进京也是在南海分配了一套房子,结果光是房租就要一百五十元。
他的夫人当时就急了:
“只剩下二十块钱,我们吃饭都不够啊!”
后来还是南海内阁经过研究,减免了房租。
杨建国同意居住在南海的原因,纯粹是为了方便工作。
陈父倒是很赞赏杨建国的态度:
“建国的认知很是清醒。”
“在南海工作,可一定要仔细。”
杨建国连忙点头答应。
他把朵朵交到陈丽的手,整理下衣襟,对陈丽父母说道:
“叔叔阿姨,我和陈丽同事一年多了,我很喜欢她的温柔善良,我特别赞赏她的工作态度。”
“我们志趣相投,坐在一起也有说不完的话。”
“我想要与她结成一辈子的伴侣,我们家的小朵朵也喜欢她。”
“我们真诚希望得到两位的祝福。”
陈丽“啊”的惊叫出声。
她可没有想到,杨建国竟然如此的直接。
第一次拜访之后,就单刀直入的说这话。
这段词,你要是放在六十年后说出来,绝对会你对象的娘家人踹出门外。
即便是放在这个时候,也得分人。
你要是对四合院里面的贾张氏说,她不得把你挠一层皮出来就算好的。
幸运的是,陈丽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接受新事物很快。
陈父打趣道:
“哎呀,我可少了跟同事们炫耀的机会。”
陈丽红着脸问道,
“什么炫耀?”
陈父促狭的眨眨眼睛,
“当然是炫耀星期天的时候少了一个壮实的劳力啊!”
众人哄堂大笑。
大汉新立,移风易俗,提倡婚恋自由。
顺便说一句,大汉的第一部法律的就是《婚姻法》。
逸大姐如此受人崇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老人家是这部法律的主持者。
即便再怎么婚恋自由,想要组成新的家庭,必然要征得双方父母同意的。
一般而言,男方的父母都没有意见,有意见的是如何攻略女方父母。
这也就造成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每到星期天的时候,那些适龄的小伙子们有一个统一的去处——未来丈母娘家。
他们积极表现,一整天都在丈母娘家干活。
《虎口脱险》里面就有一个精彩的形容:
“我要是有对象,谁星期天跑动物园看老虎啊?那不都得去丈母娘家干活儿去?!”
陈父如此打趣,说明他对这事情不反对,是赞成的态度。
你要是不征得女方父母的同意,你能随便人家的门?别忘了,你干了一天的活儿,女方是要管饭的!
陈母笑的格外开心。
大汉成立,移风易俗,到底时间还短,有些观点都没有纠正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