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有一名俘虏骨头挺硬,拒不招供。那些宪兵进来后,把他绑在一根柱子上,其中领头的那名宪兵手里拿着刀,向他讲述凌迟的刑法。”
“凌迟?”
“是的,凌迟便是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它的本意是‘缓缓的山丘’,指处死人时,把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地割去,用他们的说法,一共有三千六百刀。”
“什么?三千六百刀?那把人割成什么样了?”汤大龙问。
“我也觉得他们说的有点夸张,不过,我倒是听说过八刀刑。”
“八刀刑?”
“是的,这是刽子手行刑的一种方法:第一刀,切胸口,从左至右;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切大腿……,最后一刀,枭首。”
“也不知是谁发明的,这种刑法太残酷了。”
“是啊,往往还没等到宪兵把话说完,绑在柱子上的人,便吓得昏死了过去。”
“似此等精神折磨,换做是谁,估计也受不了呀!”
“有时,他们还会把狼狗拖来,那些狼狗又高又大,十分凶猛!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上去两口便能把人大腿上的肉撕下来,更有甚者,把人的肚子绞破,肠子便从里面淌了出来!”
“他们竟然如此阴险狠毒吗?”
“是啊,这些都是我亲眼所见,因此,我对小鬼子没有好看法,我是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