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诗换好衣服,在试衣间里反复检查整理过后,便笑盈盈地走出来了,脚上穿着试衣间里专为客人试衣服准备的高跟鞋。
微卷的深棕色及胸长发,白皙透明的皮肤,飘逸的嫩黄色连衣裙,林诗诗脚踩着高跟鞋昂首挺胸地在董晓彬面前展示着这件衣服,或前进,或后退,或转身,脸上始终洋溢着自信的微笑。
此刻的林诗诗就像是一朵娇艳的花刚从水里捞上来,整个人水嫩到不行,灿烂到不行,仿佛你凑近她,就能嗅到她绽放出的芬芳气味。
店员们都看傻了,甚至忘记按例夸奖顾客几句,眼里闪烁着兴奋而满足的光芒,仿佛有人免费为她们做了代言一样。
“怎么样?还行吧?”林诗诗挑衅似的问董晓彬。
董晓彬看得有些恍惚,倒不是林诗诗真的有多美多性感,她充其量算是可爱清秀。董晓彬恍惚的是林诗诗身上那股天真浪漫无拘无束的气质,她深信自己的美丽,却毫不矫揉造作,只把它当做像空气一样的理所当然的存在。董晓彬对着林诗诗点点头,笑着给她鼓掌,又嘱咐店员再多拿几件给林诗诗试。
“不用了。”林诗诗像公主一样挥挥手,“你自己的女朋友,你自己应该最了解她穿什么样的衣服才好看,我不想再换来换去的,麻烦。”
董晓彬看林诗诗脸色有些不对,便凑到她耳边低声说:“我觉得她不穿衣服最好看,那你说,还买吗?”
林诗诗哪儿听过这虎狼之词,一下子从脸红到脖子根。
这男人真是坏透了,林诗诗羞愤得瞪了董晓彬一眼,便扭头钻进试衣间去换回自己的裙子。
等她再出来时,店员已经包好了五六件衣服递到她手里,略微翻下,竟都是她喜欢的款式,而且衣服的码子也和她的相同,看来他女朋友和自己还有不少共同点呢,正想抬头问问董晓彬有没有他女朋友的照片,好让她看看她们究竟有多相像,董晓彬则没了人影,不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