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勘在场地观察着,摄影师也是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他此刻正在指挥着员工进行精细调整,看起来对这个拍摄相当重视,不像是那些不正经的人。
但也没有很正经,而且这个场景看起来也太灰扑扑了。
突然现场一片安静,沈璃穿着一身...破布出来。
周勘瞪大眼睛看着沈璃,手上的纱布露了出来,而且还渗着血。
一身白裙已经变得破烂,甚至有布条掉了下来。
脸上也是脏兮兮的战损妆,嘴角泛红,眼角和脸上还有青黑。
他在过去的杂志上没见过这样的风格啊。
“真的很适合。”
小薇一脸激动的冲了出来,一下子冲到摄影师面前,见他也安安静静的看着沈璃,就没有打扰他了。
沈璃也在观察他,乍一看有点眼熟,很快就想起来对方是谁了。
“好久不见,阿璃。”
“好久不见,周克。”
两人握了手之后轻轻的抱了一下彼此。
周克是个寸头,眉骨处还有一小块疤痕,面部线条硬朗,不苟言笑且不好惹,像狼。
不过比起五年前的样子,他现在温和许多了。
“终于能再给你拍照了。”
沈璃笑了:“是啊,有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你们认识啊。”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周勘,一个跨步站在两人中间:“你怎么不早说。”
沈璃失笑:“刚知道老朋友现在混得这么好。”
“说出你们的故事。”小薇也漂移到周勘身边,手掌握拳递到中间。
“七年前周克帮我拍过一组很好看的照片,后来被我当作模卡投了不少平面工作出来。”沈璃简单解释一下。
林思甜震惊:“天呐,你们都认识这么久了吗?”
大家不知道其实两人的相遇没有这么简单。
周克眉尾那道疤就是两人认识的见证,彼时两人都是身无分文的小可怜,沈璃是只有一张脸的大一新生,周克只有一台相机的毕业生。
他们认识的时候都知道对方的窘迫,却也默契的没有交浅言深。
简单的几次交集中,周克用给沈璃拍下的照片作为简历的作品集。
但这后来两人都没有什么见面的机会,而且联系也很少,后来甚至没有联系。
联想到周勘说过小森林以前也邀约过很多次沈璃,现在也有了解释。
小薇惊讶的看着沈璃:“这就是你的缪斯?”
周克耳根子微微泛红,他的原话不是这样的,但他又不擅长解释。
“当然,你见过多少个比我好看的吗?”沈璃反问道,一句话解了对方的围。
“这倒也是。”
周克当初说的是:“我拍过更好看的照片,那才是我的得意之作。”
结果在公司这群不靠谱爱玩梗的年轻人眼里就是自己有一个钟爱很久的缪斯。
缪斯就缪斯,这么说也没错,但是他们总是能够用一种极度暧昧的口吻说缪斯两个字。
饶是周克这样冷酷的性格也很难觉得不难为情。
“先拍摄吧,你今天任务比较重。”
之所以选择先拍这个风格的照片,也是有别的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