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罗浩转所到高晟,算下来也有个把月了。
这期间忙着办理莉莉的案件以及初到天海的各种事情,罗浩比较少来律所。
还有一个原因是,罗浩在高晟所的二级合伙人办公室正在装修。
当然,也是简单装修,只花了一周就搞定了,罗浩特意等了两三周散散味道,这才开始日常到律所办公。
陆仁峰是罗浩在天海大学法学院的师兄,他是高晟所主任封彬律师的大弟子,从法学院毕业后就一直跟封彬合作,早在两年多前就已经晋升为事务所的二级合伙人。
罗浩从权业转到高晟做律师,有很大的原因也是因为陆仁峰的推荐。
律师这一行,圈子说大也不大。
特别是从一些老牌法学院校毕业的,一到律所里面可能随处可见自己的校友、同学。
有些律师也比较喜欢提携母校的学弟学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都是能帮则帮。
有了陆仁峰居中撮合,罗浩跟高晟所的管理层谈得也算融洽。
高晟这边答应以二级合伙人身份来引进罗浩,同时给罗浩分配了一间二伙办公室。
当然,成年人的世界总是现实的。
现在很多律师事务所在经营时也都是以商业目的为导向,说白了,也是要盈利的。
高晟愿意这么做的原因,更多的层面是基于罗浩与高晟之间的业绩对赌协议。
罗浩加盟高晟所做二级合伙人,自然得肩负对应的创收压力。
高晟的管理体制不同于权业。
权业是一体化律所的代表,在权业的二级合伙人相当于是公司里面的中层经理,是领工资为主的。
而高晟则是一家采用传统合伙方式的律所,律师是按提成制的,也就是说律师能从律所提走多少钱,取决律师自身或其所在团队的业绩情况,就是创收能力。
律师每给事务所带来一笔创收,这里面要抽掉事务所提成及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才能作为律师的收入。
而高晟这边给罗浩分配的创收指标是每年100万元。
律师这行,优胜略汰的法则十分明显,最简单的衡量标准就是一个律师或其团队每年度能做到多少创收。
当律师个人或其团队作为自负盈亏的主体后,在这行能够活多久,就取决于个人或者团队领导者的能力和运气。
是的,能力之外,还有运气。
而运气可能来源各种加成,比如人脉、家世、贵人,甚至容貌、身材等等。
有时候运气好,可能开一单就能满足一年的创收指标了。
想要在律师这行过得滋润些,自然需要能力和运气皆备。
运气需要能力来托底,能力需要运气来放大。
罗浩已经不是初出茅庐的新人,对这行的游戏规则早已门清。
当然,一年做到100万元的创收,对于罗浩来说,还是很有挑战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