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基本就是这样的情况!不会有错的!”他信誓旦旦。
帕里斯含混不清地说了些感谢的话,表示自己十分感谢众人今晚的帮助,随后是愿上帝赐福之类的祝福语。
提蒙斯误解了他这话的言外之意,以为是暗示众人是时候离开了,于是开始整理自己的衣服,准备起身离开。
哈桑颇有耐心地等他说完,然后才说明证人和证据的问题——即使明天立刻就逮捕莎拉·古德的话,牧师的孩子能否恢复到出庭作证的健康程度?
帕里斯牧师有些犹豫了,声音不再坚定:“我当然要起诉,今晚的情形大家都看到了,即使我的孩子们没有恢复,我也有充足的证人!但我也不想孩子们受到任何伤害,尤其是痛苦回忆所带来的精神刺激……这也是我妻子的意见。”
哈桑点了点头,帮他找了个借口:“还是先等孩子们恢复了再说,而且科温先生这段时间还在波士顿,暂时没有开庭的条件。”
随后,他要求在场众人在帕里斯牧师正式提出控告前,对今天发生的事情严格保密。
格里格斯医生主动提出明天再来复查一遍,看孩子们的恢复得怎么样。
众人相互道别,回酒馆的路上,只剩下他和英格索尔父子。
提蒙斯没话找话:“塞勒姆的行政效率……还挺高的。”
这也是他的真心话,晚上发现问题,提出控告,第二天便能够逮捕“巫师”,立刻审讯。两天之内便可以完成一套法律流程,行政效率实在是高得出奇。
在提蒙斯的记忆中,西印度群岛或者墨西哥城的行政效率简直是令人几乎难以忍受的低下。
但站在郑清和的角度,这也是现代司法体系在17世纪尚未建立的结果。听今晚众人的意思,在科温法官不在的情况下,哈桑上尉同时具有逮捕、起诉和判决的职责。
“凡人处在魔鬼的环绕中,就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不得不灵巧如蛇啊。”
英格索尔感叹。
提蒙斯此前并不觉得这个酒馆老板是个多么虔诚的信徒,但经过今晚的事件,他似乎也要狂热起来。
这个五十多岁、背有些驼的中年人明明在生活中很少引用经文的。
“但……世界上真有巫师吗?如果承认巫师的存在,岂不就承认了魔鬼的存在,以及他们所具有的权力?”
他尝试性地问道。他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宗教知识,但本能地觉得巫师的存在有悖于“全知全能”的理论。
“这正说明塞勒姆是一块福地啊!黑暗之王之所以选择在这里造成破坏,正是因为光明意图擢升塞勒姆的居民!”
英格索尔显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以一种赞赏的口吻答道。
历史上,清教徒反对“因行称义”,主张能否得到拯救、能否升入天堂等都是先定的,而职业成就是检验自己是否属于选民范畴的最好方式。
一个人之所以能在职业生涯中取得了令人钦佩的成就,必定是因为他是上帝的选民。
同理可证,塞勒姆村之所以出现巫术、巫师或魔鬼的使者,必定是因为这块福地被上帝选中了,因而才有必要搞破坏。
提蒙斯后面的话英格索尔都没听进去,他还沉浸在那种“发现了天大的秘密”的喜悦中,不愿在此时接受任何反驳意见。
17世纪居民的脑回路,和现代人的差别是如此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