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精灵,人们联想到的往往是自由、和平、美善。
而地精在人类的观念中却是卑劣、丑陋、贪婪的代名词。
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类厌恶地精也是有原因的。
地精一族也是大陆最古老的种族之一!
然而这漫长的岁月里,地精一族却并没有怎么进化,对魔法依旧没什么天赋,大脑也不怎么发达。
不过只要死在一个领域下功夫,傻子也能有所成就!
地精一族数万年的岁月中,做的最好的一件事、最有天赋的一件事,便是抱大腿!
五万年前,那时的大陆还处于巨龙时代,大陆生活着许多巨龙。
巨龙的强大自不必多言,那时候巨龙才是大陆的主宰!
而地精一族,就是巨龙的狗腿子!
他们以巨龙的仆人自居,并以此为荣。
仗着巨龙的庇护,地精一族就像中,大家族的纨绔少爷身边的恶奴一般,到处欺负弱小的种族。
当时的人类也被地精一族欺负的很惨。
很久很久以后,人类终于发展起来,超越了龙族,将龙族赶出了大陆,成为了大陆新的主宰!
地精一族没有了靠山,又见人类强大,便想要抱人类的大腿,但是人类又岂是好糊弄的?
人类早就看穿了地精的本性,所以不但不接受地精的投靠,反而开始大肆捕杀地精。
地精只好远离人类社会生存,等到风头过去了,才逐渐露头。
后来,地精们发现人类虽然是一个种族,但却分成了许多国家,因为利益互相攻伐,同族之间打得无比惨烈。
不同国家之间的仇恨,甚至超过了人类对地精的仇恨!
于是地精再次发挥特长,他们敏锐的察觉到,今后大陆的竞争不在是种族之间的竞争,而是各个国家之间的竞争!
依附于一个强大的国家,才是地精的生存之道!
统治者都是利益生物,他们才不管民众对地精有多仇恨,只要是有利的,那就是对的!
能抱人类强国的大腿,地精当然一百个愿意!
什么?你说这个国家曾经大肆捕杀地精?
地精一族有一则名言:他杀了我父亲,他又杀了我母亲,但他依然是我最尊敬的主人!
这是地精对于强者的态度,对于弱者...
非常抱歉,请把你们的食物和女人都交出来!
很不幸,诺米斯城东南方向的黑风森林中就生活着一个地精部落。
每当到了收获的时候,地精都会来抢劫。
前任领主每次都会送大量的粮食,还有女人,换来一时的安宁。
...
听完陆维斯的解释,莫林差点气笑了。
冷兵器时代,体型也是一种优势!
地精身材矮小,一个正常的成年男性,一个人能打十个地精!
能被地精欺负成这样,也是一个奇闻了。
“通知所有人,今年的收成我只要三成!”
“至于地精,我会让他们付出代价!”
刚提的五千兵马,他能受这委屈?
对于这种不事生产,只知道抢劫弱者,乞讨强者的种族,莫林的原则是,能杀一千绝不杀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