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帝影的学生们而言已经难能可贵。
因为学校通常不太允许学生在校拍戏。
当然,有不少特例。
陈琨就不在特例当中,直到99年才陪同两位女同学去试戏,意外被导演吴字纽相中;同年,出演建国50周年的献礼影片《国歌》,该片取得了年度票房第四名的票房成绩,是他的首部影视作品。
属于是开局就‘巅峰’了。
因此。
坐在乐佳通和张焱焱二女旁边,被左右夹击的楚寻欢见他羡慕。
便笑道:“不用羡慕,老陈,等我专辑和大卖,有了钱以后立马自己投资一部戏,肯定有戏给你演!”
陈琨听后哈哈大笑:“虽然觉得你想美事呢,不过好兄弟,等你真当大款有钱投资拍戏,我肯定出演,不给片酬都成。”
由于楚寻欢的专辑,不是大公司制作。
他只是借助陈姐的关系,联系了林一抡。
通过他背后的公司合作。
具体合作方式,不签约歌手合约。
只限于这一张专辑。
楚寻欢和林一抡背后的公司一方,三七分成。
前者三,后者七。
然后后者一方负责制作碟片、加工、出版、发行、出租音像制品,承办印刷品广告、音像广告,批发、零售音像磁带、磁盘、宣传等一系列。
不过歌曲版权全部在楚寻欢手里。
这一单林一抡背后的公司接了,小赚不赔,甚至可能大赚。
因此林一抡夫妻背后的公司很痛快的就签约了合同。
至于林一抡是谁?
就是唱《爱情鸟》的那个。
典型的一首歌,唱红了就吃一辈子的那种。
80年代他在国内外在厨房里给人做菜,是个中餐馆打工仔。
自从95年了春晚以后。
凭借这首歌就全国大江南北红得很。
......
......
说回正题,因为楚寻欢的公司是内陆唱片公司制作。
而且不是什么大公司。
加词曲唱作人都是楚寻欢一个人。
也没有什么知名人士参与。
说好听点,楚寻欢这张专辑自写自唱。
很有才华。
说难听点,没有大公司帮忙制作推广。
成名、大卖的概率太低了。
所以自然而然的,陈琨等人就不太看好楚寻欢的这张专辑。
所以此刻陈琨在打趣,半开玩笑的答应下来。
反正都是同学嘛。
互帮互助也是应该的。
楚寻欢听后却是很开心的一口道:“那我可是当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