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志爱前妻,吴春红爱前夫,结婚是无奈之举,俩人搭伙过日子。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无师自通了“婚前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1、各自的房子留给自己的孩子(江建国和徐灿灿),和对方无关,和以后的孩子也无关(如果他们有孩子的话)。
2、每个月拿出自己工资的三分之一,自己存起来,留给之前的孩子,剩下的三分之二中再拿出三分之二作为家里的日常开支,其他的自行支配。
3、不得干涉对方孩子的婚嫁。
如果他们结婚以后不再生孩子的话,这份“婚前协议”无疑是美好的,他们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值得称道的。都没有因为再婚就把自己变成后爹\后妈,对于原配所出的儿女来说,这俩无疑是很好的父母。
但世上没有如果。
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是婚姻,而且是这个时代的常态。
所以,婚后的江大志和吴春红过上了正常的夫妻生活。
而且,他们结婚还赶上了好时候,纺织厂建了一批职工福利房,作为双职工,自然分到了一套。之前住的房子都租了出去,租金自然也是留给江建国和徐灿灿的。
1957年,俩人生了一个儿子。正好最近纺织厂在搞生产动员,提到了一个词——“大展宏图”,于是,他们给这个孩子起名叫江宏。
1960年,俩人的小女儿出生。这时候正是困难时期的正中间,所有人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哪怕是城里的双职工,也并不是太好过。这个给家里加重负担的孩子,着实不太讨喜。他们连名字都懒得想。正好江宏凑过来看妹妹,江大志想到江宏名字的来历,随口就给小女儿起名叫江图。
这两个孩子的出生并没有影响到江建国和徐灿灿的家庭地位,反而让江大志和吴春红更重视他们了。
因为他们都担心,亲生的孩子多了,能分给自己原来的孩子的爱和东西就少了。
江大志想,江宏和江图有亲生母亲疼爱,建国可没有。
吴春红觉得,江宏和江图有亲生父亲疼爱,灿灿可没有。
就这样,夫妻俩都觉得江宏和江图有对方疼爱,越发变本加厉的去弥补没有亲妈和亲爹的那一个。
这就导致了,拥有亲爹和亲妈的江宏和江图,实际上活得跟孤儿一样,既没有爹,也没有妈。
万幸的是,江建国和徐灿灿从自己父亲、母亲那边得到了足够多的偏爱,俩人根本没把这俩后来的弟弟妹妹放在眼里,自然也就不会去故意欺负他们。
更加庆幸的是,俩人是双职工,两个孩子都是从三个月大就进了职工托儿所。要是由这夫妻俩带,能不能长成人都不好说。
对于江图来讲,还有一点庆幸的是,江宏是个早熟的好哥哥,早早的就看透了家里的情况,对于自己的亲妹妹,十分疼爱和照顾。
在江家,江建国和徐灿灿是不做家务的,最开始是吴春红和江大志做,等到江宏和江图稍微长大一点,就让他俩做。江宏疼爱妹妹,总是快速动手,自己的做完了就帮妹妹做。江图也心疼哥哥,手上动作一点不慢。兄妹俩互相体量、互相帮助,也长成了开朗乐观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