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人摔倒后,迅速的爬了起来,二话不说,挥拳扑向了叶少平。
两只拳头离叶少平一尺距离时,叶少平闪电出手,扣住了两人的手腕,随后抬脚踢飞一人,接着用空出的手对另一个人狠狠的抽起了大耳光。
最后一个耳光抽完后,叶少平抬脚把他也踢了出去。
张小龙一直淡淡的看着事态的发展,狗叔和刘玉玲有点吃惊不小,这小子怎么这么会打架,两个人又被打倒了。
狗叔和刘玉玲不知所措地看着张小龙。
张小龙走到叶少平面前,一直沉着的脸忽然笑了:“有点意思,练过武吧,怎么称呼呢?”
叶少平也挂起了笑脸,“叶少平。”
“叶少平?麻池沟的那个叶少平?”
“看来你知道我。”
“怨不得出手这么快速,能打倒黑熊的人我怎么能不知道呢。
不过,黑熊是黑熊,我是我。今个是想站着回去呢,还是想躺在白云镇?”
“怎么讲?”
“想站着回去,就不要惹我,我再给你加两千,人留下,货你带走。”
“哈哈哈哈”,叶少平大笑道,“你想让我把头缩回去,可惜...我不是乌龟。你想让我躺在白云镇,你有那个实力吗!”
“嘿嘿”,张小龙捏捏鼻子,笑道,“够狂妄的,在我张小龙面前狂,你是第一个。
敢狂的人要么是个愣头青,不知道白云镇有个张小龙,要么就是有两把刷子。
你不是愣头青,那我就看看你这刷子有多硬。咱们在门口打一场,你赢了,带着人走,输了,嘿嘿...就躺在白云镇吧。
不过,我会给你收尸的。”
张小龙有他的底气,自幼爱武,尽得张林贵的真传,还到外地拜名师学艺五年,实力仅次于张林贵的大弟子董升达。
他是一个自负的人,更是一个打架狂,最喜欢看被他打倒的人,痛苦挣扎的样子,对手痛苦挣扎的越惨,他的享受就越大。
挑战是目空无人的,更是狂妄的自信,叶少平当然不会退缩的,他要扞卫正义,更要打击张小龙的自信。
叶少平听说张小龙从小欺男霸女,是白云镇最大的小恶霸。
他刚到白云镇读初中时,听说张小龙一年前忽然消失了,白云镇也平静了许多。
现在的张小龙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不是还在祸害一方,叶少平不得而知,但今天的举动让叶少平相信,张小龙依然是个祸害。
店铺门口场地很宽敞,杨改俊、代广霞紧张地看着叶少平。杨改俊不知道张小龙,但生活在白云镇的代广霞知道,这就是一个拿人取乐的恶棍,打死人不偿命的小霸王。
狗叔、刘玉玲四人一副看热闹的样子,他们很轻松,在白云镇,只有张林贵和董升达能打的过张小龙,打叶少平,那就是在踩一只臭虫。
大少快乐享受的场面就要到来了,四个人的心里,比张小龙的享受更加快乐,因为张小龙是他们的主子,主子快乐是他们这些奴才的最大快乐。
夏国一位智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能够生存下来的物种,除了那些最强壮的,最聪明的,更多的是那些对变化作出快速反应的。
给人当奴才的人,就是对变化能够快速反应的一种人,依附在主子脚下生存。
他们像哈巴狗似的,主人不在的时候,偷偷跑到沙发上睡觉或打闹;在主人要回来时,提前趴在门前,主人刚进门,就用温柔的声音迎接主人、讨好主人。
主子强大时,他们跟着耀武扬威;主子失势时,他们立刻去寻找新的主子,甚至反过头来撕咬原先的主子。
这就是夏国许多人的奴才相!为了能够活下去,为了能够生活的更好,许多人甘愿做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