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了楼,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按动了一下浮雕打火机。
“咔哒——”火焰跳跃,点燃了一根雪茄。
贺妄嗓音轻慢懒散,掌心向下招了招手,“过来。”
金发男正要动,却瞥见沈清芜走了上去。
她刚走近,贺妄的长臂勾着她纤细的腰肢,就将她拥入了怀中。
沈清芜整个人坐在了他的腿上,语气如常,“别抽烟了,我不喜欢烟味。”
十几个人肝胆俱裂,这小情人未免管得也太宽了吧?
傲视天下的九爷不得发飙?
袅袅烟雾中,贺妄把雪茄夹在指间,对金发男扬了扬下巴,“滚过来。”
金发男的眼皮忽然狂跳起来,忐忑不安地上前,“九爷。”
贺妄掀起眼皮凉凉地看了他一眼,“跪着。”
金发男不假思索,“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还在为自己开脱,“九爷,我是许家的,小时候我们还一起……”
话说到一半,贺妄将手里点燃的雪茄怼到了他的嘴上。
“滋啦——”烟头灼烧皮肉冒出一股白烟。
金发男疼得浑身发抖,青筋暴起,却连动也不敢动。
沈清芜仿佛闻到了烤焦的肉味。她的睫毛颤了颤,双手勾住了贺妄的脖颈。
男人的大掌揉了揉她的脑袋,“害怕了?胆子这么小。”
“今天算便宜了你。”他将熄灭了的雪茄扔到一边,踹了金发男一脚,嗓音嗜血,“嘴说不出好听的话干脆就别要了。”
金发男吓得肝胆俱裂,身体颤抖不止,他的求生欲促使他的反应迅速,对着沈清芜就是邦邦磕头,“沈小姐,我错了,我有眼不识泰山!您就高抬贵手饶了我这一次吧。”
沈清芜扯了扯贺妄的衣袖,男人神情不耐烦,“滚一边儿去,这次就算轻饶了你,没有下次。”
说完,男人把沈清芜打横抱起,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包间。
他们走后,才有人敢去把金发男扶起来,“你也真是胆子大,我都提醒过你了还不听,这半年多少人都栽了。”
金发男疼得龇牙咧嘴,“我以为就是一个普通的情人呢。”
他们圈子里养小情人那是家常便饭,可都是把情人当成取乐的宠物来对待的,甚至交换情人的玩儿法也十分常见,他以为贺九爷养的金丝雀也是这样。
没想到啊,这哪儿是金丝雀,分明就是贺九爷的眼珠子啊!
价值四千七百万的阿斯顿·马丁One-77停靠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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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妄把头埋在沈清芜的颈窝嗅了嗅,灼热滚烫的气息喷洒在脖子上,引起她的身体本能颤栗,
“好香,又泡在实验室研究新款香水了?”
沈清芜那双清冷绝尘的眸子浮上了一层浅薄的水光,眼尾泛着薄红,显得那一颗鲜艳的红痣更加娇艳欲滴。
她的职业是调香师,平时做得最多的事就是调配香水。此刻沈清芜身上萦绕着冷清淡雅的白茶香。
贺妄这个人,最喜欢看她这副冷淡的模样,呼吸又粗重了一个度。
男人吻了吻她的唇,大掌不安分地摸上了她的腰。
沈清芜自觉地想要脱外套,却被贺妄一把按住,“别脱,穿上。”
她牙关咬着,低声骂,“变态。”
“不变态怎么把你哄到手的?”贺妄心情愉悦,狠厉的眉眼涌动着情欲。
雨淅淅沥沥的下了一夜,室内一片旖旎春光。
PS:作者偏女主控,男主追妻篇幅较长,我就是喜欢写恋爱脑卑微男主追妻!爱男人士慎入。别骂女主,要骂骂我,是我执意要这么写的(哐哐拍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