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并没有对作品版权的要求,仅规定了每期必须完成的数字限制。
当然,为了维护报社自己的利益,若是发现王景明写的小说不用心、水数字又或者存在煽动性言论等,报社也有权终止合同。
所有条款看上去对王景明都挺有利。
正当他打算签下名字时,突然想到,自己不是已经有个人工作室了吗,干嘛不用工作室名义签?
于是就问齐文星道:“齐编辑,问个问题,这个乙方主体,能用工作室名义签吗?”
这个问题还真把齐文星给问到了。
自参加工作以来,他也跟不少作者签过类似的合同,都是用个人名义签的。
报社那边当然也会有跟企业签合同的情况,但一般都是劳务派遣,物资采购之类的。
一般涉及到版税这块,一直都是以个人为主。
“你有自己的个人工作室了?”齐文星问。
王景明点点头:“前几天用我妈的名义刚注册的,我个人百分百持股。”
齐文星表情怪异,这小子不会是为了这次签约而专门注册的工作室吧?
看来野心不小啊。
这种以个人工作室的名义签合同的方式,在以后几年里,是各大影视明星们都会做的事。
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降低税收。
以他们的收入很容易就能拉满到45%满额的个稅天花板。
而个人工作室本质上是一家个人独自企业。
独资企业使用的最高税率为35%,这就直接降低了10%。
试想一下,如果你有一个小目标的年收入,一来一回就是一千万啊!
当然,用这种方式也有些许不方便的地方。
因为完全属于企业收入,要使用这些钱,无论是买房还是买车,最终都属于企业资产,而非个人所有。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个人就是企业的唯一老板,自己的企业,它的东西还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更何况企业的资产,比如车、房什么的,每年都有折旧,还能抵扣一部分税款,何乐而不为?
至于王景明的目的,节稅自然也是其中一项,虽然稿酬的计税方式和个人略有不同,但怎么说也能省个8%左右的稅点。
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当然,他更在意的是这类合同本身的签订方式。
不仅是新浪,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合同需要用工作室去签。
齐文星思索了会后,有些无奈的说道:“老实说,这种方式我以前没操作过,不怎么熟悉。但想来现在的这份合约应该是不能用了。”
说完,就把王景明手里的东西又收了回去。
“不会又给你增添麻烦了吧?”王景明有些歉疚。
“不会,这事反倒是对我们报社的提醒。”齐文星摆了摆手说道,“我们报社也才成立没多久,各项规章制度还没完善全。不仅是你,以后应该还会有其他人以这种方式签合约,你这也算是帮了我们忙。”
喝了口水后,他又继续道:“新的合约应该不会很快就出来。”
“你也知道,我们这种单位把合规性的问题看的比别的都重,这种新类型的签约文件需要经过好几轮讨论才能定稿,所以……”
对此,王景明表示理解。
反正他也不急,趁空闲的时间正好可以赶一下《诛仙》的进度,省的等到忙起来时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