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石头,没有大牌明星,不路演还说得过去。
夜店可是有许峥、黎晓璐、林诚的,而且黄博、道哥、四眼他们也已经出名了。
所以,必须有路演。
这在演员合同中也早就标注了。
当然林诚还不是黄世仁,他计划只要十个大城市的路演,就可以。
演员们还被分为二队,一对负责南方,一队负责北方。
路演是指电影的巡回宣传,是要和演员签合同的,而且也要给通告费的。通告费是在宣传费的预算里面。
夜店的发行,是中影与南珠影视发行公司共同发行的。所谓南珠影视发行公司是南方院线,珠江院线,林诚工作室合资成立的。
其中林诚工作室占据60%的份额,是领导地位。总部设在羊城。总经理室林长富,林诚的一个远方族叔。矮矮胖胖,满脸笑容。
南方院线、珠江院线,本身都有自己的电影发行子公司。所以南珠发行公司,其实质是林诚工作室的子公司,为了掩人耳目成立的。以后林诚的电影在南方各省的发行,就不麻烦中影了。
林长富从南方院线、珠江院线各自挖了一个中层干部过来,自带南方各省电影院关系的那种。任命为副总经理之后,一个月内,就屡清楚了南方各省的电影院。并且开始向北方各省迈进。
《夜店》的发行,还是和中影联合发行的,因为北方的院线,南珠公司去谈,首发只有10%的排片率。
而中影承诺,可以拿到首发30%的排片率。
中影掌握了进口大片的发行权,所以每家院线,都会给面子的;当然中影也不是一家独大,05年成立的华夏电影发行公司,也具有进口大片的发行权。
也是因为《疯狂的石头》的成功,电影院线对林诚的以小博大很感兴趣。
所以在看片会之后,其他院线这次给了30%。但是南方院线和珠江院线,直接给了60%的排片率。
林诚的心里虽然觉得《夜店》不可能比《疯狂的石头》票房高。但拷贝还是准备了300个。
《石头》的回头客多,二刷、三刷的观众不少。
《夜店》应该是乐完就算,估计不会有多少人反复看。所以第一周观影人数应该最多,拷贝一定要供应得上。
路演要提前吗?在上映之前就开始?林诚思考之后,决定上映之后再开始,因为《夜店》是小成本的影片,宣传费用并不多。
下一部电影再大张旗鼓的提前路演吧。
点映也不做了,怕出盗版。
华夏电影频道给了剧组一个采访(任甜联系的),10分钟的电视专访。最后结语是:10月1日,电影《夜店》上映,不要错过哦。
快乐大本营,杨兰访谈这些节目都没有去联系,还是那句话:小成本电影,没有必要去增加宣传费用。
路演的时候,林诚把剧组演员分了队伍。
林诚和柳诗诗一队,许峥和黎晓璐一队。
宣布分队的时候,黎晓璐幽怨的看着林诚。林诚狠下心来,不去看她。
到达羊城,林长福在机场接机。
林诚感谢道:“长富叔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