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茹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但刘启明听得很清楚。
这斯斯文文的娇嗔,是真的唤醒了刘启明这具二十岁的身体。
重生回来短短一天不到,他的心态和精神都逐渐年轻化。
前世他活到最后二十年,已经到了尿都会滴鞋的程度。
这种躁动的感觉,像是久违的朋友,突然出现。
但眼下一群人盯着,稍微有点猫腻动作,怕是第二天整个刘家沟的人都知道了。
“文茹,不要和旁人说我撵山的收获。”刘启明干咳几声,强装淡定道:“我先回家去,你忙活完就回来把鸡煨汤了。”
林文茹思忖了一秒,马上就明白刘启明的意思,嗯了一声,就回去洗衣服了。
刘启明拍了拍背后的背包,领着大蛮继续往家里赶。
他特意把猎物的血放得很干净,除了保持味道的鲜美,更多的还是省得村里人瞧见了又惦记。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虽然是后世宣扬的一种美德,但在这个严肃年代背景下,物资谈不上丰富过剩,乐于分享反而百害而无一利。
这和守猎人规矩不同,取于大山,还于大山,是千百年都不变的。
但在村里分肉这种事,是千百年来都办不好的。
肉分了一户人,那这全村近三十户人都得分。
少分一户,就算是恶人。
但猎人是靠山吃山,哪有次次撵山的收获都够分的,况且分了一次肉,下次如果没分,也还是恶人。
这小小山村的法则,比那广袤无边的秦岭山脉更复杂。
刘启明尽量要避开这些人群,走到自家田垦旁边,模糊看到个人影蹲在地上,心道又是麻烦事。
走近一看,原来是吴耀光蹲在这路边等他。
吴耀光是他前世交情很好的朋友,刘启明决定走出山村,也是有他照应才能到沿海地带去经商。
刘家沟外姓人不多,吴耀光是一个,而且还是打光棍的,光到一户只有他一个人。
他虽然同是汉中人,但并不是太白县本地人,关于他的来历,他只和刘启明说过,他原先是凤凰城出身的人,前两年逃进太白山里的。
凤凰城也算是汉中日子过得舒心很多的地区,是城里人,还跑进秦岭山脉的小山村,这件事说来也是有意思。
这个年代里,最挣钱的活计之一就是走货,几乎所有带港口的城市都有人走货,南粤、八闽、之江最多人做。
大到摩托车、收音机、电视这些大件,小到手表、怀表等奢侈品,很多外国牌子的商品,全是走货进来的。
国内已经有些特定人群的收入,能消费得起了,但生产制造又没跟上,主要的商品来源,都是靠走货提供。
凤凰城也确实有条隋唐大运河,承接港口城市输送进来的“货物”。
这投机倒把的活计并不是一时才有的,千百年都有,就看走的是什么货,收益大,风险大。
只是干这事出岔子了,就很难交代清楚了。
吴耀光就干了这件事,他性子里是有些愚笨的,其实完全不适合走货。
他祖上原先是有家业的,在抗日时期甚至在经济上增援过英雄们,但由于父辈没经营眼光,看不清这一波浪潮该做的变化,家业就败了。
到他这代,实在是穷得连饭都吃不上,才去跑运河冒险干走货的事。
只不过吴耀光倒霉,走货没干满三年,在之江的港口接货,就被朋友卖了,幸亏船已经开了,他有能跑回凤凰城。
只是出了这种岔子,他不想连累家人,只能逃命逃进这太白山里。
“阿明。”吴耀光蹲在这田垦旁,就是在等刘启明:“你家门口停了辆二八大杠,你要小心了。”
只有吴耀光才会管他叫阿明,他常年跑运河,口音都不太像汉中人,这熟悉的口音让刘启明有些失神,缓了会才道:“是刘国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