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这里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合同很清楚。
可问题就出在陈东公司的总经理身上,他除了是陈东公司的总经理之外还是C公司的法人代表。
后面由于公司C持续要求加大投资,一两次之后,陈东的公司就决定退出,只保留百分之十的投资权益,其他百分之四十转给公司bsp; 双方签署了转让协议,当然不是由陈东出面的,而是由公司A的总经理。
所以问题出在了这,陈东完全不知情,用陈东的话说是总经理背着他签署的,就连公章都是伪造的。
当然问题不止这么点,魏遗武没有看卷宗,只是从两人的交谈之中了解到这么些情况。
“真TM魔幻!”魏遗武不由暗自感慨。
回到律所之后,陶正将这件案子的卷宗交给了魏遗武。
“小魏,好好看看这件案子,然后给我一个你的办案思路!”陶正嘱咐道。
要说对这个案子不感兴趣,那完全是假话。
“这特么是个天才!”看完这个案件的所有卷宗,魏遗武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前面陶正和陈东说的也只是案子一小部分的情况。
其中还有一些其他情况,比如C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就是这部电视剧的主演。
“难怪这陈东现在要打这官司!”
这部电视剧已经播出了好几年,观众好评如潮,很多地方电视台轮番购买播放版权。回报远大于投资,几个亿的收益,谁看了不心动,倘若亏损,魏遗武估计陈东肯定不说话。
“这看起来就稳赚不赔的生意!赚了,我要分红,亏了,对不起我已经退出投资了!”
卷宗内还有一些其他细节,比如公司A将剩下的百分之十投资权益也卖了出去。不过这也和陈东之前的说辞一样,和之前那百分之四十的投资权益转让的事,他都不知情。
另外这部电视剧的发行权也全都签署协议转让给了陈东旗下的另外一家公司。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些瑕疵,比如发行权包括在著作权之内,按理有一半的发行权归公司B所有。不过即便如此,也丝毫不影响之前签署的百分之五十的投资权益。
另外陈东的A公司也远没有他说的那样完美,公司A和公司B各自投入投资总额的一半,两家公司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但是公司B确实是按照如数的投资额投资,而陈东的公司却并没有认缴够投资额的一半。陈东的公司甚至还从投资额里借了不少,因为这部电视剧的拍摄公司C的法人代表正是陈东公司的总经理。
“空手套白狼,术业有专攻!真不知道这演员是怎么想的,竟然让陈东的总经理当他的公司法人,这操作空间太大了!”
魏遗武不得不感慨,这件案子的关键点只要证明投资转让协议都是在陈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由总经理签署的,那么这件案子基本就算打赢了。
要说其中没什么猫腻,魏遗武打死也不相信,不过这些事就不是魏遗武能够操心的。
“叮叮叮……”
“喂,夏舒!”
“师兄,我们找到了!”
“找到证人了?”魏遗武当然清楚,毕竟原剧中就是这样的。
“嗯,找到了那个吹唢呐的人证了!我和邱华正要记录证人证言呢!”
“太好了,我等着你们的证人证言!”
“好了,那先不说了,我们记录完之后,就回去了!”
……
“恭喜啊!”
邱华和夏舒过不得多久就赶了回来。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夏舒显然是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