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何雨柱在清晨的时候就已经起床了。
昨晚没有休息好,一直在做恶梦。
在他的梦境中,他被熊追杀,而且还是一群熊,这就尼玛让人无话可说!
“艹!”
何雨柱按了按自己的额头,一阵刺痛之后,他才回过神来。
早餐吃的是玉米面,还有两个白面包,但这一次,他没有放猪肉,而是放了一块熊肉。
这种动物的肉和野猪差不多,都是带着一股刺鼻的味道,如果不经过特殊的加工,做出来的肉会很恶心。还好何雨柱是个厨师,再加上有系统商店,这才勉为其难地用自己的点数买到的食物,卖掉了一部分。
这只熊的肉质很好,在平民们都饿坏了的时候,吃起来很舒服。但,一只熊的内脏,却是最有价值的,它的心脏,然后是它的四个爪子。
因为冬天或者下雪的时候,黑熊喜欢在冬天或者下雪的时候,用舌头去舔爪子,把爪子上的茧子都舔掉了,所以手掌才会变得通红,里面的液体和胶质都会渗透到手掌里,所以手掌才会变得柔软,而且有很多营养。
而且,它们的食物都是前爪,而且它们都是“左撇子”,喜欢用前爪去夹食物。因此,它的左手掌上,永远都会沾染上野汁、虫卵和珍贵动物的鲜血。黑熊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也常常会去偷一些野生蜜蜂的花蜜,因此,它的前肢也会被蜂皇浆和蜜汁浸泡过。
久而久之,黑熊的前爪上就沾满了鲜血,蜂蜜,果汁,还有自己的口水,质量当然不是一般的熊掌可以比拟的。
然后是熊皮,用来保暖,听说就算是在雪中睡觉,也不会觉得冷,但何雨柱也不会蠢到去冒险。
两人一起吃了一顿早餐,何雨瑜就回学校了,何雨柱也跟着一起回了工厂。
“师父!”马华骑着车从路上追了过来,“你先上车,我送你回去。”
“成。”何雨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事实上,以他目前的财力,完全可以购买一辆单车,即使没有车票,他也可以去鸽子市购买,他知道,在这个食物稀缺的地方,用不了多久就能弄到一辆。
但何雨柱也不是傻的,他明明知道95区有很多禽兽,却还高调地买了一辆自行车,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他是一只待宰的羔羊吗?
“师傅,我爸妈让我向你道谢。”马华刻意放缓了车速,把自己的嗓音压得很低。
“不用客气,我们是师徒,互相照顾一下正常的。”何雨柱听后道。
“是啊是啊,我这样想的,不用那么客气。”马华很开心。
“华子,我想让你父亲帮忙一次。”何雨柱道。
“你说吧,我父亲一定会帮你的。”马华立刻用力地捶着自己的胸脯。
“你送我的这把枪虽然不错,但威力也不怎么样。”何雨柱和马华可没有必要绕圈子,“一般的猎物我还能应付,但要是遇到像熊那样的大家伙,我就无能为力了。”
马华瞪大了眼睛:“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