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辩护人是否要申请回避?”
“不需要”
“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魔都市长宁区检察院起诉书:2023一百零七号,依法审查查明”
“2023年6月9日,被告人张立波于凌晨3点19分开车驱往魔都市第三医院途中被执勤交警检测出酒驾,酒精含量在83毫克\/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醉酒驾驶证据清晰,事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酒驾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起诉书宣读完毕!”
“被告人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定性有没有意见”审判长李爱民问道。
“没有意见。”
“对于起诉的犯罪事实是否自愿认罪?”
“不认罪!”
此话一出,直播间弹幕爆炸。
“好家伙,果然不愧是被法外狂徒调教过得,没有意见不代表我认罪可还行!”
“emm,我看刑!”
“辩护人请开始进行辩护”既然被告人不认罪,这时候就到了辩护环节。
罗祥起身,进行无材料辩护。
这件事情没有多少材料,罗祥在充分了解了材料后,已经可以脱稿了。
“本案我的当事人张立波先生知法犯法事出有因。
其一:地处郊区,我这里有当事人软件打车记录。
在记录中表明,我的当事人在妻子病危先后3分钟内,一共选择了4家平台所有车型进行打车。
说明我的当事人对醉驾的危害有清晰的认知!
其二:案发当天凌晨三点多,路行人较少,且开车途中哪怕在心急如焚,也依旧遵守红绿灯,客观最大程度的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其三:案发时,我的当事人深刻的意识到妻子正面临生命危险,在和救护人员反复述说症状后,迫不得已才进行醉酒驾驶。
这属于在必要限度内实施的紧急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各项条件。
这个行为也构成了法律意义的紧急避险,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我这里要特别指出,紧急避险是指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正在发生危险,迫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必备条件已经具备!”
“反对!反对辩护律师这种带有诱导性假设”眼看现场情绪被调动,检方杜涛提出抗议。
罗祥:“妻子危在旦夕,生命垂危,必须争分夺秒!已经满足触发条件。
本案当中,当事人妻子突然晕倒,拨打妖贰灵被告知不能及时派出救护车到达。
身边无其他合法驾驶人,就必须进行自救!
最后的醉酒驾驶行为,属于迫不得已。
既然检查员同志提出反对,那么想问你,异地相处,你该如何自处。
我相信,你的妻子此刻也在观看这次庭审,请你慎重回答。
“卧槽,这不是把我往悬崖逼?如果回答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后院铁定起火。”
眼见检查员杜涛沉默了下去,直播间乐开了花。
“一招反杀,法外狂徒王五不愧是你。”
“这话茬能接吗?接了以后老婆一哭二闹三吊,你该如何应对?”
“被小舅哥听到,怕不得锤死去。”
审判长思考片刻,驳回了反对请求,要求罗祥继续陈诉。
“从主观看,当事人有意识的等待红绿灯行为,并没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故意性。
并且事后得到院方的主治医生确认,若是当事人妻子在晚送过来半小时,可能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结局。
考虑到具体情况,当事人实施的醉驾对于公共安全损害程度相对较小。
并且并未发生交通事故,符合紧急避险所须具备的多项触发条件。
律法存在的意义,必须是以人为本。
我的当事人开车10年以来,就连违章都没有,可见其遵纪守法。
当事人面对如此境地,醉酒驾驶是唯一解!也唯有这样,才能保住妻子的生命!
所以在此,应当认定我的当事人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无需承当刑事责任!”
“说的好!台下旁听的众人听闻此番激昂说辞热血沸腾。”
“肃静!”敲锤的表示法院是神圣的地方,不得喧哗。
PS:原本想要弄到千五一章冲榜,但怎么看都感觉分段不得劲,所以这几章都是2000多字大章,就算版刷新率低九州也要保障各位彦祖观书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