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我?哈哈,你们母子俩怕是从哪听到风声,想念我闵家的钱财,又想用对三姐那般的法子,不费力气的来倒坑我闵家吧。”
王萍真是被这对母子给气笑了,厚脸皮到这个地步,真以为她跟三姐一样,那么容易被欺骗吗?
若说王萍最恨的人,莫不过于王家一家子。
王萍是被她的阿姐们养大的。
王老爹和王老太不知道是不是年轻那会,脑袋被门夹了,实在是一对奇葩。
两人结为夫妻时,王老太的公公婆婆早就死了,王老太按说在王家没有受到婆婆的挤兑,然而这夫妻俩一个比一个想生儿子。
头胎生了个女儿,王老太那是管都不管,王老爹还算好,初为人父就算他打心底也很嫌弃女孩儿,但好歹也是第一个孩子,就随便养着。
结果王老太又一连生了两个女儿,若不是圣祖早定下律法,不得私下灭杀女婴、女童,父母犯法也是同罪,是杀头的大罪,估计王老太和王老爹早把这后头生的女儿给随便丢哪个山沟沟了。
原因无他,因为王家不算很富裕,陡然养着三娃儿,实在是很重的负担。
何况还是在王老太王老爹心中,是赔钱的货,尽管家里的活,一直都是被奴役的赔钱货们做。
还好王家村的善良村民多,这王老爹两人实在是让人不知道说啥,这圣祖都说了,男孩女孩都一样,都能为家争光,这犯的着这样搓磨家里孩子吗?
不过是人家家事,村民们也不好说啥,只能能帮姐妹三就帮着点。
到了第四胎,王萍出生了,王老爹和王老太更是气的心窝子疼,要是把这四个赔钱货养大了,花光了家里的钱财,那等宝贝儿子出生了怎么办,一想到宝贝儿子,这对夫妻就打算偷偷摸摸的把王萍捂死了,再对外说生下个死的女婴。
反正山野乡村,官府哪有那么多时间来管这事。
王萍眼看就要刚出生就丧生,还是被大丫发现了,带着两个妹妹苦命哀求父母不要杀了妹妹,家里没钱养妹妹们,她自愿被卖去给人家做童养媳,而在此之前王老爹两人早就想把她给卖了换钱。
大周允许买卖童养媳童养夫,但是当事人不得低于八岁,且有自主意识,能同意被卖,并且只能是因家境贫困养不活,能卖之人为当事人父母,父母不在,一应亲戚包括抚养人皆无权利。
这是因为国情所致,大周虽然繁荣,但是总有无法避免的贫困之地,为防人家养不活孩子或者不想要孩子,随意灭杀,便允许这项封建遗留问题存在。
还是圣祖当初定下的,人命可贵,岂能因贫而死。
只要能活下去,未来才可期。
就这样,奄奄一息的王萍被救了下来,堪堪才满八岁的大丫被王老爹两人卖给了隔壁村的一个有钱的跛子,得了一笔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