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陈凡正在教刘寿识字。
在当代,识文断字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不仅是教育普及的问题,更是因为文字本身难学难记。
大周王朝官方使用的文字以金文为主,而后分封诸侯,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大诸侯国又在金文的基础上发展出了许多类型的文字。虽然都是一脉相承,但毕竟太过久远,因而相差也是不小的。
再者各地方发音语调各不相同,同样一个字,兴许在不同的诸侯国,读音便截然不同。这也给文字传播学习增加了难度。
即便以陈凡如今的悟性还有恐怖的记忆力,也才堪堪学会了秦语,楚语,赵语,至于其他几国文字,他只能看懂,却不知如何发音。
倒不是他学不会,而是学习发音需要亲耳听到才行。就这还是他师尊会这三国语言,否则他也不会。
他本来还以为刘寿年纪太小,恐怕教起来会很有难度,但没想到刘寿天赋还不错,而且还算听话,这才几天时间,已经能写自己名字了。
陈凡还检测了一下这小子的天赋根骨,练气没啥天赋,但武道天根骨还不错,虽然算不上出类拔萃,但也超过常人。
“老师,我又学会了一个字。”刘寿抬头,露出脏兮兮的小脸,他此时正在地上以水为墨,用毛笔练字。
毛笔这东西早已流传于世,并非什么蒙恬发明,此时蒙恬还没出生呢。毛笔这东西,很早便有了,至于所谓刀笔,那只是用于祭祀时铭刻祭文,亦或者记载一些极为重要的大事,毕竟毛笔书写不利于长久保存。
而这青羊观地面皆是以青石铺就,平整干净,用来练字最为合适不过。
“将你的名字,写上十遍。”陈凡低头瞥了一眼,面无表情道。面对这小子就得严肃,给风便是雨。
而后他抬头看向院门口位置,“公孙兄?”
白起点点头,“闲来无事,便又来了,没有打扰吧?”
“没有,你今日来的正是时候,我今日晨间在林中猎了一头鹿。午时便炖上了,待会儿正好一起尝尝。”
“那便多谢了。”白起笑着点头,也不用陈凡招呼,便找个位置坐了下来。
鹿肉做法唯有炖煮最为适合,因为鹿肉中油脂含量并不高,而且味道腥膻,其腥膻甚至要超过羊肉,且肉质干柴。
唯一不错的便是佐以诸多药材,文火炖煮,做成药膳。
其实他做这东西的主要原因还是为了刘寿,既然决定以后要教刘寿修炼武道,他便要提前为此打好基础。
他在鹿肉中加入了大量珍贵药材,食之能增强气血,而且还能去除鹿肉膻味,使其汤汁骨肉,甘甜鲜美。这便是精通医理的好处,不会将一锅汤炖得满是药味儿。
等到陈凡将一大陶锅炖了将近两个时辰的鹿肉端上桌来,又用一个小火炉取了些炭,用以加热。
揭开盖子,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别说早已在一旁望眼欲穿的刘寿了,便是陈凡与白起都是口舌生津。
浓郁的肉香加上一股极淡的药香,闻之便胃口大开。
陈凡给刘寿盛了一大碗,见其开始狼吞虎咽,自己这才开吃,白起也并不见外,吃的速度同样不慢。
吃的同时,白起又不禁暗自感叹,小小年纪,不仅韬略见识非凡,还有如此神奇的庖厨之道,当真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