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烨目光锐利,很快,他就找到了很多人。
他笑道:“青年女子出来。”很快数千的胡人女子走出,被押到另一处牢房。
这些女子有很大的作用,说白了,他们是女人。
即便是反抗也掀不起什么大浪。
但是他们却懂得养马。
更是懂得草原诸多的生存技能,他们是那些缴获的牛羊最好的管理者。
“大人,我等劫掠红河,也是迫不得已。”
“大人,我等愿意投降,永不背叛。”余下的一下小部落首领开始求饶。
他们都想和吐谷浑部一样,为这个男子效忠,换取生存的机会。
刘烨看着刚刚归降的朵朵赫炽问道:“你说,怎么办。”
“杀……。”朵朵赫炽几乎是咬牙发出的声音。
他现在已经投降,成为刘烨的下属,况且草原部落,本就相互仇杀,根本没有情谊可言。
倘若将这些人放回草原去,无异于养虎为患。
“朵朵赫炽,你这个叛徒。”那些草原人听到朵朵赫炽的话,一个个咬牙切齿。
“不过杀了未免过于可惜。”刘烨表情玩味:“这样吧,如果愿意归降,就对着长生天发誓,永不背叛。”
那些部落首领急忙答应。
刘烨的想法也简单,这么多人,留着就会有更多的兵员,何况他们会被留在红河分散居住,到时候就会成为红河的居民。
时间会将他们同化。
“大人……。”
“你就是长生天,我等永不背叛。”
“永不背叛。”“永不背叛。”
“永不背叛。”
“你们这些没骨气的,我呼延部呼延虎儿决不投降。”随着这突如其来的一声,有百人的胡人站在一起,高喊决不投降。
身边的族人怎样也劝不住。
刘烨微微一笑。
这才是合理的结果,若是每一个此刻都顺从,那才是真在的包藏祸心。
这样以来,不愿意归降之人已经全部暴露。
朵朵赫炽二话不说,举起手中的长刀就杀入了人群。
这些人本来就被束缚,基本没有多少反抗的机会。
杀戮,鲜血,夕阳。
在校场练成了一线。
朵朵赫炽这是在用实际行动表态,他是一条忠犬,整个吐谷浑部落也是一条好犬。
“大人,反叛者全部正法。”刘烨点点头,打马自高台而下,登校场,慢悠悠的走着,他的目光,扫过这些西域胡人。
足足绕着校场走了一圈,才在人群中停下,笑道:“不错不错。”
“以后,你们的命便归我了。”
“愿为大人效死。”
这些胡人也明白,归降意味着再也不用经受饱经风霜的日子,对他们更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