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比较喜欢的液体是酒而不是咖啡,事实上在今晚之前我就没有喝过咖啡,但第一次我就不喜欢这玩意。
就像有些人,第一次见到就能喜欢上对方,我是相信一见钟情的那种人。
我喜欢白酒二锅头,56度的那种,烈且廉价。也及其符合我屌丝的身份。压抑的高三时光,我第一次喝二锅头,就醉了二天。
那时候每天早上还要轮流清扫学校的林荫道,我和素玲分在同一组。也是在春夏之交的样子,五彩的樟树叶落了一地,素玲总是优雅认真地轻扫,而我一般都是偷懒欣赏这般美景和美女。
酒能让人忘记很多事情也仿佛能让人想起很多事情。也就是在我喝醉的第二天(星期一)早上,我拿着扫帚在那里发呆,忽然看到素玲朝我微笑了一下,我揉了揉眼,再一看,她又低头扫起地来,我想我真是酒没醒呵。
我被这咖啡刺激得都有点时空错乱了,回过神来,素玲已经拆了一小包糖,示意加到我的咖啡里。
用小调羹搅拌了一下,感觉还是难喝,我索性两大口把它喝完了。素玲显然有点惊讶,又略有疑惑地看着我。
我摇头道,“还是喝酒去吧“
其实按照老K的套路,应该是带她去酒吧,重温高中时光借机把她灌醉,然后去宾馆开房并用掉套套。
我是个纯情的男生,况且我还在等待我的一见钟情,根本没有老K那个想法。
应该说我和老K的爱情观是截然不同的。
真是单纯地想喝酒,有种莫名的郁闷涌上心头,只有用酒才能浇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