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六岁,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你知道你如果把事情闹大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吗?”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吓唬我,也不懂娘娘腔那样的伤算不算轻伤,但我确实害怕了,我不想坐牢。
见我不吭声,他也不再废话,不带任何感情的问我:“去不去道歉?”
我点了点头,好汉不吃眼前亏,自保要紧。
“那走吧,态度好点知不知道?”
“知道了。”
经过双方的调解协商,我向娘娘腔道歉了,还被学校记了一个小过的处分,明天得上交一份检讨书给班主任并当着全班的面朗读,感觉老脸都丢尽了。
这次我长记性了,告诉自己以后打人绝对不能下重手,不能致轻伤。
确定了医药费的和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价格后,慕阳从包里拿出一式三份的调解协议(娘娘腔家一份、我们一份、学校留一份)。
娘娘腔的母亲本来不想签的,慕阳说付赔偿款必须签调解协议,否则到时候她不认账乱加价怎么办。
一旁的老师也不好说什么,毕竟要求合理,便跟着劝她签了。
放学铃声响起,他们一手交协议一手转账,慕阳帮我赔了一万块钱,这事儿才算告一段落。(说实话我觉得太贵了,有点心痛。)
一年多了,班主任好不容易逮着个人告我的状,人都走光了他也不舍得走,一个劲的让慕阳要好好管教我,免得走了歪路回不了头。
“回去我一定多加管教,有劳陈老师您费心了。”
慕阳的态度让班主任很是满意,不禁感叹道:“感觉你们兄妹俩,差别挺大的。”
我很不屑,在心里默默的“切”了一声。
得知住宿生离校过夜要请假条,慕阳以回家教育我、监督我写检讨为由帮我请了假,并帮我申请了走读,也就是说!我以后都不用住校了!
此刻的我,满脑子都是问题想问,但他根本不搭理我,命令我回教室收拾书包,把请假条交给宿管,有什么问题跟他回家以后再说!
好的呢~我开心得像个出笼的野兽,孰不知是自己高兴的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