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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中文 > 穿越古代之末世大佬霸宠小夫郎 > 第1章 穿越异世

第1章 穿越异世

阅读指南:

穿越攻,有金手指,生子文,1V1双洁

袁朗(攻)×宋子安(受)

男,女,哥儿设定。

1两黄金\u003d10两白银\u003d10贯铜钱\u003d文铜钱

1斤=10两(古代16两太难算,作者数学不好,所以这里就私设了)

部分物价,根据小说背景与官府而设定。

架空设定,请勿过度考究,谢谢!

正文

“吼————”

袁朗抬起一双厉眼,带着浓浓杀气,看向从草丛中跃出的吊睛白虎,只见它张着血盆大口,前爪在地上重重一按,壮硕的身体猛然向袁朗飞而来。

他心中一紧,急忙抬手发动异能,在那老虎近身之际,放出无数藤蔓,将其紧紧缠住,同时飞身而起,催生出一根粗壮藤蔓,直直刺进老虎的左眼,进入其脑部,把里面绞个稀碎。

在藤蔓之中疯狂挣扎的老虎,发出一声凄厉恐惧的嘶吼,便重重砸在地上,没了动静。

袁朗走上前踢了踢老虎的尸体,随即收入空间,抬头望向远方,入眼是望不到头的原始森林,覆盖着连绵不绝的高山。

他心中一阵感慨,尽管已经重生到,这个历史上并未存在的大燕朝半月有余,他还是看不够这绿意葱葱,生机勃勃的景象。

袁朗是个来自末世的现代人,十年前,全球丧尸病毒爆发,末日来临,各地异象横生,部分人类受环境因素影响,觉醒异能。

如金、木、水、火、土、雷、电。

初期,以金、火、雷、电为强,土、木,水三系,只能作为辅助,并未受到人类过多重视。但到中后期,人类生存空间紧缩,资源枯竭,此三系异能终得重视。

丧尸爆发时,年仅15的孤儿袁朗,与同学结伴逃亡,路途中虽觉醒木系异能,可此异能初期只能激发绿色幼苗,毫无攻击之力,这让已经觉醒雷系异能,平时对他心存嫉妒的同学江明,心生歹意。

最终,在又一次团队遇到危险时,江明用计让众人放弃袁朗,把他推进丧尸群,为大家赢得逃跑的机会。

袁朗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却不想,他在关键时刻,异能升级,同时觉醒了另一空间异能,成功躲过一劫。

此后,他独自一人在末世闯荡,利用空间这个利器,击杀丧尸,疯狂进阶,终于在一年后,寻到仇人江明等人,在众人错愕惊恐的眼神中,把他们屠杀殆尽,报了血海深仇。

至此,袁朗走遍全世界,收集无数物资,并从籍籍无名的小卒,成长为一方霸主,后在末世第五年,建立了人类最大的生存基地。

本以为,一切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却天不遂人愿,所有动植物纷纷异变,人类与丧尸抗衡本就艰难,现又加上嗜血凶残的变异动植物,更加没有活路。

人类艰苦抗争数年,终究抵挡不过节节败退,而袁朗,也在丧尸潮与变异动植物攻陷基地时,自爆晶核而亡。

临死之际,他虽觉解脱,但,一想到自己那一空间看不到尽头的物资,还来不及享受,硬生出了死不瞑目的感觉。

他猜想,大概是自己那点怨念,把他带到了异世,魂穿到这个世界,刚刚落气,同名同姓的袁朗身上。

不过,这具身体的主人,亦是命运悲催,比起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个世界的袁朗,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从有记忆开始,就在街上与一位颇有学识的老乞丐讨饭,后来,老乞丐死了,他便四处流浪。

十五岁时,袁朗辗转到了梅龙镇,意外救了被马车撞倒的老猎户林德祥,为此被他收留,并认做义子,拿出积蓄让村长卫长河帮着袁朗办了户籍,让他正式落户在了莽山村。

袁朗以为自己的日子会渐渐好起来,却不想,一切转变,就发生在两年前。

他和林德祥在山里打猎时遇到狼群,老猎户为了给义子争取逃命机会而遇难。

而袁朗,则是在逃出大山后,因伤势过重,晕倒在了进山路口,好在遇到村长和两个儿子下地回来遇到,才把他急忙送回,又出钱给他请郎中抓药,悉心照顾了三天三夜,才让他捡回一条命。

但,等他醒来之后,一切都变了,老猎户族里的人,平日不见照顾他老人家一分一毫,路上遇到都要绕着走,生怕林德祥赖上他们似的。

结果,这人才死没几天,就气势汹汹地冲进其家中,要求袁朗搬出屋子,说他不是林德祥的骨肉血亲,没有享受的资格,房子必须收回。

村长不敢多话,只得默认,因为林氏族长林青云的小女儿,做了边城守军里一个百长的小妾,很是得宠,此事必定有他的手笔,村长万万不敢得罪。

而其他村民不帮忙说公道话可以理解,但,他们却为了巴结林青云,反而跟着落井下石。

袁朗求救无门,备受打击,只得拖着虚弱的身子收拾包袱,准备进山住进他与老猎户平日打猎歇脚的山洞。

村长于心不忍,便带着两个儿子在村尾挨着入山口的位置,给他搭了个棚子,让他住了进去,而比较良善的几家人,也偷摸着给他凑了些锅瓢碗盏和粮食。

袁朗感激不尽,心中发誓,将来定会报答他们对自己的恩情,至于那些伤害过他的人,他早晚会让他们付出代价。

自那以后,他性格彻底大变,村里除了暗地里帮助过他的人,袁朗不会给其他人一个好眼色。

村民们再也使唤不上袁朗,便开始针对于他,在周遭村子到处抹黑他的名声,还经常趁他进山打猎,撬门偷拿他处理好的猎物,或是翻找他的银钱。

袁朗知道后,狠狠收拾他们一顿,为此,他又得了个煞神的骂名,不过,他觉得这样挺好,起码也不会有人再敢惹他。

因此,他日子又慢慢过好起来,却不想,半个多月前,村长老伴儿秦婶得了重病,送到城里医治,大夫说必须用百年老参入药,可那药昂贵,村长家根本拿不出钱买。

因连年灾荒,加上苛捐重税,他们这些靠天吃饭,地里刨食多农民本就没有闲钱,再加上,前年征兵,老村长为了让大儿子卫风留在家中,只得卖田卖地,就连自家婆娘的嫁妆都填了进去,这才缴上。

现在让卫长河再拿钱买人参,他根本拿不出来,那大夫也是心好,便告诉他们莽山里肯定有百年老参,让他们想办法采来入药便可,只是这深山老林,危险重重,他们有可能药采不到,还会把命搭进去。

袁朗知道后,便瞒着老村长一家,悄悄上了山帮忙找药,说来,也不知他是走运还是倒霉,药是采到了,可他却失足跌下山崖,撞破了脑袋,而现代的袁朗,则是在他刚刚落气那一刻穿过来的。

想想当时的场景,只能说,一切都是天意。

袁朗不再多想,既然他已经到了此处,那他定会好好珍惜,这得来不易的重生机会!为自己,也为这具身体的主人好好活下去。

在现代,他才活到25岁,好日子也没享受几天,前15年又穷又苦,后10年每天拼死拼活,恋爱也没谈一个,白瞎了他这张俊脸和185的大高个儿。

袁朗发誓,这辈子说什么也要找个软乎的伴儿,过上他向往已久的宁谧祥和的生活。

“呜呼!”

他兴奋的大吼了一声,便迈开步伐,疾速奔跑起来,身手不凡的他,在山林之中,如履平地,却不想,误入一片野梅林,意外听到了熟悉的呼救声。

“放,放开我……你这个畜生,畜生……啊……不要……”

袁朗听到呼救,不用多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心中顿生怒意,连忙寻声而去,不多时,便在一片半人多高的茅草丛中,见到一黑壮青年正半跪在草丛中,撕扯着身下那满面泪痕,几乎衣不蔽体的少年,嘴里还不干不净的叫骂着。

“你个小蹄子,好人家谁还会要你这个20岁的老哥儿?”

“放开我,放开我,救命……”

啪!

黑壮青年一巴掌扇在少年白皙的脸颊上,那半边脸瞬间红肿起来。

“我告诉你,你今天是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袁朗见少年被如此欺凌,再也忍不住,随即折下树枝,运用内劲,射向正在逞凶行恶的黑壮青年。

只听“噗呲”一声,尖利的树枝带着劲风生生穿透他的脖颈,黑壮青年只觉一痛,瞬间想到什么,便缓缓低头看去,却被吓得双眼大睁。

“你放开我,放开我,畜牲,你……”

反抗中的少年,突然察觉压制在身上的力量陡然消失而僵住片刻,他猛然抬眼望去,便见黑壮青年双目怒,费力张着嘴,喉咙间发出几声鼓风机一样的声音,仿佛漏着气 ,从刺破的伤口处漏出来,冲击着脖颈间大量涌出的鲜血,淅淅沥沥滴在少年的脸上,头上,胸前,那温热湿濡的触感,让他心生恐惧,崩溃的惊叫连连,“啊啊啊啊啊啊!”

黑壮青年身体猛然抽搐几下,便直挺挺的朝着身下尖叫不已的少年倒去,袁朗惊得双瞳紧缩,连忙再次运气,凭空击飞黑壮青年的尸体至数米远,随即躲入草丛,默默观察。

少年被刚刚发生的事,震惊得双瞳紧缩,全身发颤,过了许久,他情绪好不容易稳定下来,连忙爬起身,走到那尸体旁,一脸害怕地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

确定他已死之后,少年红着眼立马站起身来,扯了把树叶,把身上脸上的血迹胡乱擦了擦,哆嗦着手把衣服拢好,对着周围连说了三声谢谢,便背上背篓,头也不回的跑出了林子。

袁朗看着远去的背影,眼中漾起笑意,此人是村里宋老爹家的小哥儿,名叫宋子安,从小长得明媚皓齿,非常好看。

为此,附近几个村子求娶的人不少,但宋老爹就那么个孩子,从小打心眼儿里疼,选哥婿之事,是慎之又慎,后来在宋子安16岁时,才把他许给了靠山村的马明,没成想,下定前一晚,遇到流寇作乱 ,靠山村村民一夜之间被屠杀殆尽。

这本不关宋子安之事,但曾想求娶他的人中,有不少因被拒绝而心生怨恨,便借题发挥,四处宣扬宋子安命硬克夫,败坏他的名声。

为此,宋子安的终身大事被一拖再拖,直到现在20了,还没许人家,年年被官府罚钱,村里那些个不是东西的,便讽刺他是嫁不出去的老哥儿,赔钱货。

说实话,在袁朗看来,宋子安好看聪明,性格好,干活还麻利,不说这小小的莽山村,就是在现代,那也是多少人想高攀都攀不上的。

所以,他都不知道这些人在高贵什么?明明一个个都穷得叮当响,长得也磕碜,还如此贬低于人,简直就是有病!

想到刚刚,宋子安差点被人侮辱,要不是遇到他,今后的日子定是生不如死,袁朗心里更是怒气上涌。

他快步上前把那具尸体收入空间,再次返回深山密林,行至一万丈悬崖处,这才放心把尸体扔下山崖,而后从另外一条路去了城里。

待快到城门之时,他才躲在隐蔽之处把老虎从空间里取出扛在身上,走到明路,在路过之人的惊叹与震惊目光下,交了入城费用,快步进了城,一路寻到边城最大的医馆,“回春堂”。

袁朗抬头看了眼那黑底金漆牌匾,掂了掂背上的老虎,径直走了进去。

医馆里的人,突感门口光线变暗,不经意抬头,顿时被眼前的袁朗与其身上的大虫惊得目瞪口呆。

“天呐!这,这是老虎?这也太大了吧!?”

“啧啧!怕是有几百斤重!”

“小伙子也太厉害了!这么大的老虎都能打着,身手当真了得!”

“虎皮真漂亮!而且都没损坏,得值不少钱!”

掌柜还有小二两人,激动上前,“小兄弟,卖老虎啊?快,咱们后面谈!”

“嗯!”袁朗微微点头,扛着老虎跟掌柜进了后院,小二则是把看热闹的人纷纷挡在了前厅。

袁朗把老虎放在地,看向他张口问价,“掌柜愿出多少钱?”

掌柜见他如此直接,也不多话,直接向他比了一只手掌,“这个数!”

“呲!”

袁朗摇头冷笑,“掌柜,好好看清楚,我这老虎身上一点儿伤痕都没有?

就说这张虎皮,送到那些贵人手里都不止这个数,更不要说虎骨,虎肉那些了!您要是不诚心买,我大可换个地方!”

说话间,他已经矮身去拎老虎四肢,准备扛走,掌柜立马慌了,连开伸手拽住他,“哎哎!有话好说,买卖是商量出来的嘛!是不是?”

袁朗松手站直身子,冷脸看着他,“1000两,一分不少!”

掌柜肉痛地摇头,伸手比划了下,“800!”

袁朗无语的撇了他一眼,便要再去抗老虎,掌柜见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拽住他大喊,“好好好!一千就一千!”

“哎吆,我的银子,又没了1000两!”

袁朗看着西子捧心,一脸肉疼的掌柜,觉得这人挺有意思,忍不住笑道,“您别心疼,以后有好东西,我一定送回春堂来!”

掌柜听他如此承诺,立马乐呵起来,“那就说定了!”

“当然!”

袁朗满意的揣着900百两银票和100两银锭出了回春堂,转身便去了布庄,买了三套成衣,两套被褥。

随后又去买了些杂七杂八的锅碗瓢盆,调料粮油等等。

与店家打了招呼,他晚些时间来取,便去了菜市。

袁朗想着,以后定是要过好日子,虽然空间里随便拿几块儿金条出来,就够他一辈子吃穿不愁,但如果这样,他必定会引起周围人的怀疑,如此,他还是要做些买卖打打掩护。

再说,他挺喜欢这种靠着双手,努力拼搏事业的感觉,坐吃等死从来也不是他的行事风格。

袁朗已经想好了,边城虽乱,但同样繁华,各地走商居多,而且大多人喜荤重口,他可以卖辣卤,做着小本买卖,等时间成熟,再干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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