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第一次去夜总会是什么感觉,沈艾秋只能给出八个字:眼花缭乱,目眩神迷。
要再精简一些,那就是——吵。
耳朵吵,眼睛也吵,整个人脑瓜子里嗡嗡的。
五彩的灯光一闪一闪,忽明忽暗,舞台上的音乐震天响,而且是那种能把心肝脾胃一起震出来的立体声。
侍应生穿着带荧光条的西装马甲,托着酒瓶穿梭来去。
舞台上好像有人正在表演摇滚,唱得撕心裂肺的。
有人喝得醉醺醺的,差点儿撞到了沈艾秋的身上。
谢今朝一把将她揽入怀中,之后便没有再放手,一直以这种保护的姿态带着她来到座位上,才松手让她坐在自己身边。
姜清漪明显很适应这样的氛围,随着音乐的节奏不停地摆动着身体,沈艾秋虽然有点儿不太习惯,但还是好奇地睁大了眼睛四处看。
这么难得才能来一趟这种地方,说不定是这辈子唯一的一次,可要好好地看清楚了。
而且这里的消费居然是用港币标价的,一个果盘就是八十八块钱港币,一罐啤酒三十八块钱,一碟小吃四十八,而且还要加收百分之十的服务费。
在这种氛围下,钱好像就跟不是钱一样。
哪怕那么昂贵,整个大厅里还是人满为患。
果然是改革开放的前沿之地,鹏城真的跟别的地方不一样。
在别的地方,许多人还在为一块钱一斤的猪肉而斤斤计较的时候,在这里已经有许多人在这样的地方挥金如土了。
顾云凯打了个响指招呼侍应生过来,点了一桌的小吃和啤酒。
姜清漪开了一罐放在她面前:“来一点?”
谢今朝:“不能喝的话别勉强。”
沈艾秋其实有点想喝,今晚既然能来到这个地方,她就有一点豁出去的心态了,总得好好见识、体验一下上辈子没有尝过的。
她上辈子就没有喝过酒。
说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是怎么就这么循规蹈矩地过完了一辈子的,无数次收拾过烂醉如泥的周宏志吐出的脏污,但她自己却连酒的滋味是怎么样的都不知道。
可是他们是开着车来的,待会要是四个人都喝了酒的话,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应该还没有代驾什么的吧!
沈艾秋其实是会开车的,上辈子到后期开车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基本技能,叶秀丽也鼓励她去学了开车。
谢家是有车的,她学会开车之后,有时候需要去买点什么,或者两老身体不舒服送他们去医院什么的,就方便了很多,不用特地叫忙碌的谢今朝回去了。
她是想着,如果今晚这三个人都喝醉了,她就得负责开车把他们送回去,如果他们问起来她为什么会开车,就说是在工地上为了帮忙运货学的好了。
没办法,她就是这么爱操心的一个人。
出来玩也还惦记着待会回去的事。
于是,她眼里跃跃欲试的,嘴里却矛盾地说:“还是不要了吧,待会回去还得开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