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1月20日零时十五分,喝了点酒,我尽量克制自己吧!
本来是想把这一篇或者更下一篇,归入到《飘零》这个章节的。但写过去,发现这里讲述的内容已是承上启下了,为了更易阅读,我毅然决定另启一章,从这一篇起,归入到下一章中。
但起个什么章节名呢?
我想不好,以为能用《广州打工》。喝了酒,发觉是不恰当的。删了!
我想流浪都是迫不得已的!好端端的能生活为什么去流浪?
写这篇时,董哥经过五天的“艰苦跋涉”,已开车到达海南的海花岛了。
尽管我也一路叮嘱他注意安全,但这:一是出于友情的关怀,二则也是过上安逸生活了的人的说辞。真在流浪的,艰辛何止百倍!
我也考虑在这个春节能重返三亚湾去卖眼镜。我已看了货,放入购物车了。
但我今天放弃了。
第一,时间上太局促。第二,买不到车票!第三,估计得亏。
我算了下,最优选择,购进360个眼镜,本金得一千二三百,来回车费得上千,住宿得上千,生活费得上千。这样下来得五千成本。但你360个眼镜在一个春节假期能卖掉多少呢?假设没有执法来管你,假设一个假期能卖掉300个眼镜,也就七千块的收入。剩下还有多少?不要说你卖不掉。
我想留在当地,每天赚个二百块的零工钱,都比这个强!
董哥他是幸运的。他的出行并不是流浪,最多算个穷游,但别人呢?
我也不想想了。再说回我的文字吧。
我本来是想能写到五十万字,把这十一个月的流浪经历完整记叙。
但我现在这一刻,不这样想了。
我现在只想把余下的十天经历写完,大概能凑个二三万字,就算结束第三部吧!
至于其余的,我现在没想好,甚至说已经不想写了。
谁说残缺不是美?
有人说,我写的像日记,有人说,写的像作文,更有人说,欠点火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