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轩辰看周知朝梨花带泪地看着他,而且明天还请他吃肉,犹豫三秒,点头答应了。
“好吧,大家都是知青,就应该互相帮助。”
那可是肉啊,就算是他在城里的时候,那也不是说吃就能吃的,不仅要钱,还要票。
不得不说,两人“志同道合”。
……
挑事儿的大妈,是张家嫂子,罗英。
村里面出了名的挑事精,也就是看着余音薇她们几个是刚来的,还没听说她的威名,才专门来这一出。
等几个知青走了之后,她就要开始散播新一轮的谣言了。
“哎哟,你们可不知道,新来的知青啊,懒得不行!我刚才路过她们干活的地来着,干了一早上了,才拔一步的草。
“可是城里来的大少爷大小姐了,拔个草都能拔哭,又慢又娇气。
“特别是那个周知青,哦哟,你们是没看到,拔两颗就要吹吹她的手,好像她的手有多金贵一样的嘞。”
“没吧,张嫂子你自己不干活吗?盯着人知青做什么?况且人家刚来,还没适应呢。”
“我看不见得,有些人啊,自己懒,还用想着拖人后腿。今天早上那些个知青全都迟到了!”
“真的假的?为啥啊?”
“是啊,咋迟到还一群人一块儿呢?他们是不是不怕饿肚子?”
“我听说啊,也是因为那个周知青!
“他们说,知青是个集体,要维护集体荣誉,得有集体荣誉感,所以他们都是一块来晒谷场的,但是干完活的就可以先走。
“今天早上是周知青太墨迹,吃饭做事慢吞吞的,像只青蛙一样,戳一下动一下的,知青点的其他人为了等她,才迟到的。”
“啧啧啧,这是不就是以前那些知青说的,没有小姐命,却又小姐病啊?”
“哈哈哈,我也觉得是!”
村口的大爷大妈,你一言我一语的,一下子,周知朝就成了村里的“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