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玉可能还是忌惮我的,所以并没有折磨我。放我走的时候,她说了句让我心惊胆战的话,“裴丹青,在你没有绝对能力跟我斗的情况下,嘴巴还是要严谨一点。如果你出卖我却没有让我倒下,我会疯狂报复。”
这个女人城府极深,我相信她说到能做到。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的那些话,字字扎心,我有些将信将疑了。
我试图说服自己不要去纠结那么多,因为陆朝歌从来就不属于我。可我做不到,知道他要结婚了,我是那样的不甘心,曾经的甘之如饴都好像成了笑话。
回到酒店时,天都已经亮了。折腾了一晚上我丝毫睡意都没有,只是觉得伤悲,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伤悲。好像忽然间被全世界遗弃,失去了所有。
我还是打算去见见陆朝歌,想知道真相。常玉十分狡猾,她的话有可能是避重就轻,把我不爱听的放大了。
但……如果事实真是如此,我就应该心死了,并带着念念离开南城,从此再不去想陆朝歌,不介入他的生活。
想着想着,我居然哭了,哭得像个无助的小孩。
见陆朝歌之前,我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穿了一套自己设计的在学校得过奖的套装,把一头长发也披了下来,看起来干练了不少。我下意识觉得他可能喜欢干练的女人,但我一点儿不干练,倒是痞起来的时候有模有样。
我来到长亭公园的枫桥时正好九点钟,陆朝歌还没有来。公园里薄雾缭绕,瞧着跟仙境似得。桥边的垂柳被秋风吹得瑟瑟摆动,枯黄的叶子就跟下雨似得一个劲地落。
我真心讨厌秋天,这是个令人伤悲的节气。
枫桥是我和陆朝歌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但那会儿气氛很不愉快,因为我是带着一大帮学校的学渣们来跟他约架的。那次我被他打得落花流水,丢尽了我校霸大姐大的颜面。
枫桥中那个只剩了半截的木柱子,是他征服我的道具。这么多年了,它还是那样坚强地杵在那儿,成为了人们眼中一道残缺的风景。
我记得当时陆朝歌赔了一笔钱给公园负责人,但为何没有重修就不得而知了。想到他一个侧踢踹断木柱子的飒爽英姿,我现在都还很激动。
那一刻,他是我眼中的英雄。
“在傻笑什么呢?”
我正回忆着当年,身后传来了磁性好听的声音。还没来得及转头,一双修长白净的手就从身后勾住了我的脖子,随即肩头探过一个脑袋,在我脸上亲吻了一下。
我转头看着一身西装革履的陆朝歌,莞尔一笑,“还以为你又要让我等一个小时呢。”
“这么冷的天,怎么舍得让你久等呢。青青,还记得我们在这儿约架的时候吗?你带了一大帮人浩浩荡荡跑来,而我却单枪匹马一个人。但我无比得意的是,你当场就怂了!”
他说着手撑着长椅一个纵跃翻到了前面,动作利落得就像当年那般。随即他伸手把我搂在了怀里,递给了我一个热乎乎的食品袋,里面是一只香喷喷的烤红薯。
“那是那一家的烤红薯,我发现老板头发都白了。”他笑道,那笑容如春风一般,瞬间就把这秋日的阴霾赶走了。
我脸一红,又开始心波荡漾了,在想他心里是否有我的位置?可能常玉真的在诳我,他回来并不是结婚的,而是叶玉秋病了回来尽孝道而已。
我撕开烤红薯的皮咬了口,很甜,很香,忙又递到了他的唇边分享,他张大嘴巴咬了好大一口,被烫的直接就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