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到她的那一刻起,王凯歌就忍不住双眼冒光,要不说人是视觉动物呢,以前也没见他看到哪个女人变成这样。
只能说这一刻,他的颜狗属性彻底爆发,眼睛像长在闫梦杰身上一样,直白的目光让闫梦杰一时竟有点害羞。
他的目光过于明显,闫梦杰实在是忽略不了,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谁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儿呢。
至于说对于他是什么感觉,只能说是有一点儿好感,但还没到喜欢的程度,因为才见了一次面,没有什么了解。
其实她是想找一个男人度过往后的日子的,想找一个男人一起跟她分担家庭。
但她对他还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很早就离婚了,有个儿子,其他的一概不知。
她对于他有一个儿子是有点儿犹豫的,因为传统的观念的原因,她怕他找伴儿是因为要养儿子,这她是绝对不能干的。
要不要跟他在一起,甚至到结婚的地步,她还要了解了解再说,一次失败的婚姻足矣让她三思而后行了,她不想再失败一次了。
虽然她想的有点儿多,但都是在那一会儿的时间里思考的。
王凯歌看出了闫梦杰眼神里的犹豫和不确定,他知道这是必然的,虽然做足了准备,但还是有一点儿小伤心。
不过他不着急,她又不会跑,温水煮青蛙他没煮过但还没听过吗。
已经确定了她住在楼下,没事儿多跑跑,多费费心,他肯定会追到她的。
不过他得查查资料,问问朋友了,他从来没追过人,有点儿不知从何追起。
两人在电梯里想的这么多,单纯的闫清雯是一点儿没看出来。
她不懂大人的弯弯绕绕,她不懂爱情,从来没谈过恋爱,也从来没有过喜欢的人,她曾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性冷淡。
如果有人知道她怎么想的,肯定会说,你天天往寝室一猫,也不出门,也不社交,哪儿来的男朋友,到死你也不会找得到的,醒醒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