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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我把雷打了

198X年,我三(顾城)

我跟雷说:我们把Sam接回来吧,我想他了。可是雷没有理我。雷开始经常地不理我了。本来,如果倒退一年半年,她会高兴得跟孩子一样。她不接这个话题,我的感觉更糟糕了。

我是真的想小木耳想我们的Sam的。我是爱他的,但是我同时又怕他。我怕他不光是他会把雷对我的爱拿走一半甚至一多半,还有其它因素。

我平生写的最后一首诗叫《回家》,也许你们读了这首诗就会明白,我要雷送走Sam,到底是因为什么。这首诗有点长。我摘几段在下面:

我看见你的手/在阳光下遮住眼睛/我看见你头发/被小帽遮住/我看见你手投下的影子/在笑/车子放在一边/ Sam /你不认识我了/我离开你太久的时间//我离开你/是因为害怕看你/我的爱/像玻璃/是因为害怕/在台阶上你把手伸给我//……// Sam /我要对你说一句话/ Sam我喜欢你/这句话是只说给你的/再没有人听见/爱你,Sam /我要回家/你带我回家//你那么小/就知道了/我会回来/看你/把你一点一点举起来/ Sam,你在阳光里/我也在阳光里

明白了吧?我爱我的儿子Sam,可是我害怕看到他。我的爱是玻璃做的,我害怕它会碎掉。我害怕我会长大,成为上一辈子的人,害怕父亲这个称呼。我害怕当了父亲我就会离开我的童话世界。我当然也害怕雷的爱不够大,不能够大到哪怕是平均分配的地步,虽然即使是平均分配我也会受不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没有任何的愉快了。我只想尽快地把它说完,可以省略的尽量省略。

我觉得悲剧不是发生在激流岛上,而是发生在柏林的。我跟雷到柏林去参加交流,做演讲。在那里我听朋友告知,我走后,英儿也走了,她是跟一个澳大利亚人走的,那朋友还有鼻子有眼地说,她跟他说了,她这么混下去不是事,她首先要做的事是弄一个合法的居留许可,所以她要结婚了,跟那个澳大利亚人。

毫无疑问,可想而知,我听到这个消息会怎么样。

本来我就要炸了,只是没有炸的直接理由。也许觉得这一把火放得不够,不够把我炸上天去,另一个朋友告诉了我另一个消息。他同样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他说:据可靠情报,雷跟一个姓陈的德国华人好上了。他怕我不信,还说,这个德国华人有个外号叫大鱼。还怕我不信,他说:是我亲眼见到的,你夫人跟那条大鱼手牵着手走在菩提树下大街上。他说他惊呆了,在他惊呆后,他看到他们俩在博物馆岛的入口那里亲吻上了。

我跟雷核对过了。核对过后我才炸开的。雷竟然一口承认了。她说,她不能这样过一辈子。她崇拜我,敬我是天才,她说,也许是中国当代诗歌史上空前的天才,可是,她不能这样过下去。她干脆说:本来我还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可是既然你说到了,那我就告诉你,我决定了,我要跟你离婚。

结果我却没有炸开,我甚至求她了,我从来不会求人的,尽管我的求好象永远都不是求。我说:英儿已经走了,你不能再走。我又说:我决定去死了。她听到我说我决定去死,怔了一下。怔了很久。后来她说:这样吧,你不是说你要写一部长篇小说吗?你就写我们三个人吧,或者就写英儿,你自己总结一下你的感情问题。

她没有再往下说,可是我懂了。她的下一句话应该是她要看我总结得怎么样。也就是如果我总结得好,说白了叫检讨深刻,令她满意,她可能会给我发一个免死金牌。

接下来,在德国,我跟她就开始写长篇小说《英儿》。我不会打字。我口述,她打字。

我还有个想法:如果雷不能回心转意,我把小说写出来了,然后我死了,小说就会比我没死更畅销,因为多了一个诗人之死的话题或者说亮点。这样,雷和小木耳就又多了许多生活费用。

可是,我没能让她回心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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