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的地点还是选在之前我们部门团建的KTV,也不知道这一群人怎么想的,可能觉得老板娘比较漂亮吧!
酒过三巡,是神仙也挡不住困意了。我喝得七荤八素,菲力斯已经昏睡过去。
我使劲用法术保持清醒,但是体力不够还是昏昏沉沉地闭上了眼。
过了好久,我觉得有小狗狗在舔我的脚指头。我睁眼看:那是一个人!有一种奇妙又恶心的生理反应。我的意识在谴责自己快醒过来,将他踢开,但是身体动不了,浑身使不上劲。
“又是那种迷药,我要冷静。”我储蓄着力气,脚边的人大口踹着粗气:“小婊砸,这次还睡不到你。一直给我装清高。”
我听着是托尼的声音,又摸了摸身边睡死的菲力斯:“所以,上次菲力斯也是这样被他搞定了的吧。这个该死的狗男人。”
他慢慢地伏过身来、邪魅地笑着:“你这个女人,果然。。。很润!”
他发疯一般闻着我的头发和衣服:“真香,明夕,你真的好香。”
此时我突然睁眼,将他打翻在地,自己也吐血晕了过去。
“明夕,明夕,醒醒。”郑和抱着我,一直在叫我的名字。
“你来了,把他杀了。”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说。
“好。我杀了他,马上带你回家。”郑和施法将托尼炸成了灰烬,抱着我上了车。
等我醉酒醒过来,郑嫂熬好了鸡汤等着我。“嫂子,真对不起,又麻烦你。”我摸着头,好痛。
“明夕,你这说什么话,没事的,只是你在外面少喝酒,现在出现了一种迷药,无色无味的很恐怖。”郑嫂拿着报纸给我看。
“这个是谁发明的?太恶心了,我要抓住他,把他灭了。”我心想。
此刻我一想到千千万万个少女,因为这个坏东西,很可能从此走上不归路,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俗话说的好,事情不落到你的头上,你只会袖手旁观地看热闹。这也是为什么在外面遇到危险,喊救火比救命管用。当你在人群拥挤的时候拿着泡面,喊小心开水别烫到,会比让一让管用。
我此刻就希望为这些女人报仇,我想弄死那个卖药的!还有买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