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官扭过头去,装作没听见。
成达对她说:“您还是听听吧,我也不打算代理他申诉、控告了,您自己跟领导汇报一下吧。”
女警官脸一红:“我们可没打他。”
李志没有理解成达的意思:“你没打,但是那些男警官打过我,他们把我手脚被铐在一起,腰弯成九十度,一审好几个小时,我疼得腰都要断了,满头大汗,你也见过。”
女警官很生气:“我没看见!你说我们打你,你有证据么?”
李志:“伤都好了十多天了,哪里还有证据?”
成达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前几次他多次申请会见李志警方就是不同意。
成达对李志说:“还是让这位警官回去反映一下的好,只要你的处境会改善。”
女警官不做声,放弃监督职责,走出会见室。
李志开始诉说出事的过程:“那天,我、司机小赵和平城的两个法官到招城送到开庭传票……”
三
一个月前,李志陪同两个平城的法官向招城拔丝厂的厂长送达管辖裁定书,一个男法官道:“你们申请管辖异议被驳回,泰海市中院裁定本案继续由平城区人民法院管辖。这是裁定书,请签字。”
满脸横肉、一脸凶相的拔丝厂厂长苟大为一把将裁定书打落在地上:“少来这一套!我们跟你们不是一个市,我们归东莱管!这个案子必须在东莱审理。”
苟大为又指着李志说:“就是你这个律师伪造的证据,争夺管辖权,勾结平城法院枉法裁判!今天你来得了,走不了。兄弟们,把他们给我关起来!”
一大群职工和社会混混把两个法官和李志围在办公室里,推推搡搡,侮辱谩骂。法官给他们解释法律,但这伙人根本不听,场面一度混乱。李志从推搡厮打中挣扎逃出来,向一辆大头车跑去,后面紧紧跟着追上来几个混混。
平城拔丝厂的双排大头车司机赵杰将车发动,一边慢慢向前开,一边打开车门,喊道:“快上车,李律师!”
李志紧跑几步,抓住了车门子,后面一个追打者也跟着抓住后面的车门,李志上了车,那家伙也跟着上了车。
后面有人大喊:“别让那个律师跑了。”
大头车疯了似的向村外开去,后面有人疯狂追击,还有一群人不断扔石头砸车。
有一个叫王彪的混混扒车上来,用手揪住李志的头发,李志则挣扎着掰开他的手指头,两人厮打成一团。
王彪被迫松开李志,又去揪赵杰的衣领,企图逼停车子,赵杰被勒得喘不过气来,车子东一头西一头,呈蛇行状行进,李志从前座翻到后座,与彪子厮打,迫使他放开赵杰,李志一边厮打一边喊:“快,快,快开回平城!”
后面有几辆摩托车追上来,一个骑车人大喊:“不好了,彪子被平城人绑架了,快追!”
大头车越开越快,车门子一开一合,隐约能看见有两条腿在车门外挣扎。
一个人影从车门里坠落下来。滚了几滚,摩托车追上,发现彪子头破血流,不省人事。
众人大喊:“彪子,彪子!快叫救护车,快送医院!”
大头车一路狂奔,伤痕累累、满脸惊恐的李志对赵杰喊,“快,快,那家伙下去了!快开回平城来救法官!”
四
看守所里,成达和李志继续交谈,成达按照律师的习惯,落实细节。茜雪认真记录。
成达:“那个在车上跟你厮打的人是怎么坠落车下的?”
李志:“我没注意。当时我们厮打在一起,他勒司机小赵的脖子,想让车停下,我拼命掰开他的手。后来我们的车出了招城地界,他大概怕被我们拉回平城对他不理吧,就松了手,趁我没注意,他就下了车。我想他应该是自己跳车下去的吧。”
成达问:“是不是在厮打过程中,你把他推下车的?”
李志坚决地否认:“没有!我没有推他下车,实际上我还想把他带回平城交给法院,来换回哪两个被扣的法官呢。”
李志的这个回答在逻辑上是自洽的。成达感到满意。
成达又问:“你说你被逼供,逼你供什么?”
李志轻蔑一笑:“办案人员非得让我承认我把那个人踹下车的,这怎么可能呢?拿我当白痴呀。我要是承认了,就是故意伤害,如果他死了我就得判十年以上甚至无期。我脑子有病自证其罪?”
茜雪想,李志毕竟是律师,但是正因为他是律师,懂得用法律规避责任,所以真实性就更要打折扣。想到这里,她不安地看了成达一眼。
成达进一步落实:“赵杰怎么说?”
李志:“他在开车,应该什么也没看到。”
成达和茜雪都明白,因为受害人王彪处于植物人状态,身上有多处挫伤,根本无法鉴定是跳车导致还是殴打导致,更无从判断他是如何坠落车下的。因此,警方指控李志构成故意伤害罪只能靠口供,而李志根本不承认,案子由此陷入了僵局。最后,警方只好含糊其辞地指控李志构成过失伤害罪。检察院认为,指控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退回补充侦查。但是公安根本无法侦查补充到什么有价值的材料,只能原案重新移送起诉。
五
不久,案子被公安局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进入第二阶段,成达和茜雪又跑了几次,终于见到检察官。
因为案子拖了近六个月,成达和茜雪跟检察官姜林科长讨论案子,这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工作。
成达:“姜科长,这个案子眼看都快半年了,你们还不打算结案?”
姜科长翻了成达一眼:“怎么结案?公安局开始起诉故意伤害罪,没有口供,没有旁证,证据严重不足,受害人家属又咬着不放,天天来闹,这案子实在是头痛啊。”
成达:“不起诉不就完了么?难道没有罪还得非整出罪来不成?”
姜科长带着轻蔑的眼神看着成达说:“你们当律师的当然可以这样说,但是,我们还要对受害人负责,对法律负责,不像你们,只对你们的委托人负责,为你们的律师费负责。”
成达对他的这种口气非常不快,尽量放缓口气说:“李志是我的同事,我也没收他一分钱,甚至连路费都是我自己垫的。我只是觉得,公安的起诉意见太过荒唐了。您是前辈,经验和学识都比我丰富,您当然应该知道,过失伤害致死的行为人客观上需要有一定的看顾义务:主观上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只有这样指控才能成立。这个所谓的受害人王彪是自己冲上车子去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不是我的当事人拉他上去的,这有许多证据证实。那么我的当事人有什么义务负责他的安全呢?”
姜科长一时无语,很认真地听成达说。
成达继续分析:“看护义务的产生有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其一是基于某种特殊关系,例如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看护关系,本案显然排除了这种情况;其二是基于委托,比如司机跟乘客的关系,本案也不属于这种情况。其三,基于先前的行为,比如歹徒绑架受害者上车,受害者坠车。本案的情况恰好相反,是这个所谓的‘受害人’硬闯上车殴打我的当事人,而不是相反,他跳车受伤,与我的当事人何干呢?”
姜科长抓住成达最后一句话展开反击:
“你怎么知道受害人是自己跳下车而不是由被告人推下车去的呢?你怎么能够排除后一种可能呢?”
成达很惊讶:“这不是起诉意见书说的么?”
姜科长沮丧地说:“这正是他们愚蠢的地方,起诉意见书这样说还不是采信了被告人的供述?车上只有三个人,司机在前排,没有看见,被害人现在是植物人状态,不能说话,被告人怎么说就怎么定。被告人又是律师,精通法律,他就是把被告人推下车也不会承认,因为他知道这个后果是十年以上徒刑!实际上,难道不存在被告人推下受害人的可能么?我看这种可能比受害人自己跳车的可能大多了!”
成达不得不佩服姜科长,不愧是老司法,分析问题、判断问题的能力超乎一般庸常之辈。
成达问他:“您准备怎么办?”
姜科长冷酷地回答:“再退一次,补充侦查!”
六
茜雪驾车,成达苦苦思考。他不想让这个案子再拖下去了。
茜雪一边开车一边问:“我们怎么办呢?李志的妻子还在等消息呢。”
成达:“姜科长的这番话真正打中了我们的要害,虽然我们多次会见李志,他都不承认是自己将受害人推下车去的,坚持说是王彪害怕被拉回平城自己跳车的,这个说法逻辑上是自洽的,但是不能够服人。卷宗里面有一份证人证言,是后面追赶的摩托车驾驶员出的证词。证明开着的门子外面一直有两条腿在晃动,如果这个证词成立,受害人自己跳车就不成立了。还有,如果是受害人主动跳车,受伤者一般会本能地护住脑袋,不会让脑袋触地造成脑积血,最终变成植物人。再考虑李志懂法的情况,利害攸关,李志从保护自己的角度不讲实话是非常可能的。”
茜雪认真倾听,若有所思。
成达继续说:“如果公安按照原来的思路,以故意伤害来组织证据,上面的证据都可以构成间接证据链条,再加上车上有李志和受害者厮打的痕迹,李志手上也留有伤痕,公安只需说在厮打过程中,被害者坠落车下,这种说法基本符合事件的原貌,然后认定被告人成立间接故意,案子基本能定住。如果时间拖得再长些,那个不会说话的家伙开口说上一句半句,简直就能定成铁案,他们搞出这样一句证词太简单了,以故意伤害判李志,十年大狱少不了!”
茜雪:“如果判十年,李志的那个家庭就毁了,他还有两个孩子呢。”
“所以,不能让他们这样拖下去,我得立即飞赴北京,到最高检和全国律协反映!”成达下了决心。
返回平城后,成达飞到北京,向最高检递交了案件材料,反映招城检察院超期羁押,另外,他还给全国律师协会和各级人大机构寄送了一些反映材料,不久这些材料带来了意料之中的效果:姜科长不断地接到上级机关的质询电话,检察院检察长严厉批评姜科长,检察长和姜科长不得不亲自向各级部门做汇报。
七
姜科长打电话叫来成达和茜雪,在办公室里,姜科长大发脾气:“没见过你这样的律师,我们这个月都变成黑色九月了!你这要是在美国,肯定将被以妨碍司法取消律师资格的!”
成达针锋相对反驳:“如果在美国,我的当事人绝对不会被关了六个月还不起诉!”
姜科长无奈地将一份不起诉意见书交给成达:“算你狠,你赢了,去看守所领人吧。”
成达喜出望外,万分激动:“你们不起诉了?李志无罪释放?”
姜科长沮丧地道:“那个人死了,证据没了,还怎么起诉?”
成达激动地跟姜科长握手:“谢谢,谢谢!”
姜科长尴尬地说:“快走吧,人还在看守所等你这个大律师去接呢。”
茜雪也高兴地笑了,拉着成达赶紧出门去看守所。
八
成达、茜雪、李志的妻子和女儿、儿子一起去迎接李志出狱。李志从大门出来,情绪激动,精神焕发,抱着老婆、女儿、儿子又哭又笑。
成达茜雪也为李志重获自由而高兴,但是心里不免有一丝丝阴影。一个疑问一直在脑子里回旋,李志真是无罪的么?
两天后,在平城饺子铺,李志请成达和茜雪吃饺子。
李志告诉成达和茜雪:“这是平城最好吃的饺子。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就是驴肉饺子。”
茜雪笑道:“李律师,我听说你老人家从来没有请过别人吃饭。今天算是破了例。”
李志:“那不一样。你们是我的律师啊,你们把我捞出来,我不得感谢你们吗?
不过,饺子也不能白吃,你们得帮我申请国家赔偿。”
成达笑道:“看看,我就知道你李志这里没有免费的午餐。”
李志:“对你来说,不是举手之劳吗?”
成达:“问你个问题,案子已经结了,你能不能说句实话,那家伙真是自己跳下车的吗?”
李志歪着脖子,青筋毕露,两只怪眼瞪得像李逵,冲成达大嚷:“当然是真的,绝对是真的!”
茜雪问道:“那么他为何不护住脑袋呢?那么高速的车上跳下来,肯定要翻滚,抱住脑袋是个下意识动作呀。”
李志犯了牛脾气,蛮不讲理:“我怎么知道他为何不抱脑袋?你们问他去。”
茜雪笑了:“可是他死了呀。”
成达说:“他多亏死了,他要是活着,不是植物人,肯定说你推下他去的,你的十年大狱跑不了。”
李志不服:“我没推他,打到阎王那里我也不怕!事实胜于雄辩!”
在那一刹那,成达和茜雪又都相信雍智是清白的了。
成达没有帮李志申请国家赔偿,李志自己是律师,懂法律操作,很快去申请了二千多块钱的赔偿金,用那笔钱买了辆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