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她从承恩寺跑了出来,便跟着一辆回城的香客马车回来了。
她没有直接回侯府,而是去找了前段时间刚认识的“朋友”。
那朋友名叫萧闻歌,是兰香楼老板娘的儿子,男生女相,眼下泪痣,面容精致风流,盛京中不少贵女见了都芳心暗动。
可惜萧闻歌的身份并不入流,她们就算再喜欢,也只是饱个眼福罢了,万万不敢接触,更不敢有旁的心思。
沈尺素便不同了。
她自诩和一般的世家贵女不同,旁人拘束不敢做的,她偏要去做,旁人瞧不上的人,她偏要接触。
她才不愿和那些势利眼的世家贵族一样,只用出身来判断对方值不值得交往。
萧闻歌听了她的想法,畅快大笑:“我果然没交错你这个朋友,那些世家有什么可傲气的?不也还是和我们一样,要吃饭、睡觉、出恭吗?”
“还是说,他们拉出来的屎,就比我们这种平头老百姓的更香?”
萧闻歌虽然言行放浪粗俗,但是他笑起来时,那精致的眉眼间都透着风流的魅力。
沈尺素有些看呆了。
萧闻歌“噗嗤”笑出声来,一把将她搂进自己怀里,挑逗道:“你是在看我吗?”
沈尺素也大着胆子,伸手去摸他眼角的泪痣。
萧闻歌躲开了。
其实他很讨厌自己这副男生女相,因为这副相貌,还有他的出身,他连进朝廷效力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做着小小的衙役,还是他母亲用半生的积蓄换来的。
所以他更加讨厌那些显赫的贵族,他们一出生就什么都有。
仕途,钱财、女人……
每每想到这些,萧闻歌心中就一片郁闷。
连带着看侯府出身的沈尺素也不顺眼了。
于是他语气变得冷淡下来:“尺素,你该回家了。”
沈尺素从他怀里坐起来,赌气道:“我不回去,那个侯府压抑得很,要活生生把我吃掉。”
萧闻歌有些惊讶:“你不喜欢侯府?”
沈尺素:“侯府有什么好的?一宅子的人像行尸走肉一般,被那些繁琐的祖宗规矩捆得死死的,一点自由都没有。”
“而且,他们对我也不好。”沈尺素十分委屈,“当初收养我,只是彰显他们侯府仁慈罢了。母亲对我好,也是因为我是易孕之命,有机会为宁长亭绵延子嗣。”
她越说越痛苦:“我每天在侯府战战兢兢地活着,随时都要担心会不会被强迫嫁给不喜欢的人。”
“我好不容易才靠自己拿到了太医院的任职,可是祖母为了不让我逃出侯府,竟然还让我请辞不去,这样的日子我真的受够了。”
萧闻歌听着听着,对沈尺素也越发怜悯起来。
“侯府怎么可以这样对你?你是一个人,又不是一件物品。”他叹息,“我母亲便对我很自由,从小到大,干什么都行。”
沈尺素向他投去羡慕崇拜的目光。
萧闻歌还从来没有被世家贵女崇拜过,他的自尊心一下子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他起了兴致:“你要不要尝试一下我的生活?”
沈尺素当然愿意了。
于是萧闻歌带着她直接闯进了兰香楼头牌如兰的房间里,也不管如兰正在和客人“办事”。
“哎呀,你这个小冤家,这时候闯进来做什么!”
如兰娇嗔着,但是起伏的动作却不停,只抓起纱衣虚虚掩盖身体。
仿佛萧闻歌闯进来,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了。
萧闻歌在如兰的衣服箱子里翻找,总算找到一件半透明的月牙白纱衣。
他兴冲冲地递给沈尺素:“换上。”
沈尺素惊讶:“在这里?”
萧闻歌笑容促狭,故意激她:“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