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什么是严格意义上的面试呢?吴保国等对面试有较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梳理。[29]对于面试,人们的理解不尽相同,主要有如下几种:1、面试是考官与考生见面的考试,考官通过对考生语言以及非语言的外部行为之观察,测评考生的内在品质与潜在能力。2、面试就是面谈,面试不仅需要见面,还需要谈话,考官与考生互有听、说的谈话。3、面试相当于口试,考官提问,考生口头回答问题。4、面试是面谈与口试相结合,考官与考生需要见面、需要谈话,谈话的方式是问答,问答的过程中考官进行观察、分析、评价。5、面试是笔试的补充,如唐代士子通过笔试后,不直接授官,需要再通过吏部面试。考核身言书判四项:身,观其外貌体征;言,听其言辞语调,书,考核书法字体,判,试其判案文理。
由上,我们认为,严格意义上的面试,应包括以下要点:1、见面,是指直接见面。排除电话口试、视频表演、操作等间接见面的方式,以及其他的传播信息的方式。2、交谈,面对面的交谈。不仅需要见面,还需要谈话,要求考官与考生互有听、说的谈话。与笔试不同,面试是以语言和行为为媒介。3、问答,口头问答。面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简单的的接触与沟通,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考试活动。4、评价,考官评价。问答的过程中考官要进行观察、分析、评价。评价要体现出考试主体的面试目的。5、形式,面试形式。除口头问答外,还可以有现场表演、操作演示等。在这里,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有以下三点:1、精心设计,面试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考试活动。2、特定场合,直接见面要求在特定的场合。3、主观评价,面试考官对考生的评价具有其主观性。
综上,面试是由考试主体精心设计,考官与考生在特定场合下直接见面,通过多种非笔试方式为主的互动后,考官对考生的内在品质与潜在能力做出评价的考试。由于考试类型的不同,其所测内容也不可能相同。所测内容“一般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变等一般能力”[30]以及具体考试所要求的实际工作、学习的潜力、能力等。主要有专业知识、工作学习经验、自我控制能力、工作学习的态度、上进心进取心、求职求学动机、兴趣与爱好等。
吴保国等认为,竞聘面试的特点有:全面性、有效性、直观性、主观性、双向性、多样性、复杂性、灵活性、单一性等。[31]我们认为,其他面试因其竞争性也具有以上特点,这些特点就是所有面试共同的特点。1、全面性。笔试以文字等符号为媒介,可考察知识与思维水平等,但其他质特征通过文字难以表现出来,或者考生不愿表露出来。比如说应变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兴趣与爱好等,可以通过眼对眼、面对面的面试来真实考察。2、有效性。高分低能、考试作弊、发挥失常等致使笔试成绩效能较低。辅之以面试,真实水平可得以显现。3、直观性。笔试是间接的,有些信息无法传递。面试中考生的语行表现,与考官的评判直接相连,无任何中介形式。面试的直观性可提高考官与考生沟通的效果与面试真实性。 4、主观性。笔试由于试卷的客观永久存在,加之密封等措施,评卷者给分相对客观。面试由考官直接判断,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5、双向性。笔试,考生面对考题答卷,评卷者面对试卷给分,不直接见面。面试,考官与考生是直接见面的,并可以双向沟通。考官可通过观察、谈话来评价考生,考生也可通过考官的行为判断考官的判断标准、态度偏好、以及对自己面试表现的满意程度等,调节自己的表现。面试中,考生并不完全被动。6、多样性。笔试就一种形式:考生答写试卷,评卷者看答卷情况给分。面试,则可以有丰富多彩的考察形式:以面试人数分为单独面试、集体面试;以面试次数分为一次性面试、分阶段面试;以面试的结构分为结构化面试、非结构化面试;以面试的表现分为角色扮演、情景模拟;以面试的内容分为案例分析、无领导小组讨论等。7、复杂性。笔试,就是那一张张的试卷。面试,却有多样的形式。随着应用的广泛,面试逐步更加科学,主要表现在:面试程序结构化、考官提问弹性化、面试评价结果标准化、面试测评内容全面化、面试考官专业化。8、灵活性。笔试的考试内容是固定的,面试的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可相对变化因而是灵活的。主要如下:(1)面试内容根据考生的个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加固定。(2)面试内容因工作学习机会不同而不加固定。(3)面试内容因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不同而难以固定。考官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灵活把握面试内容。 9、单一性。笔试,所有考生考同样的试题,阅卷者也持同样的评卷标准;面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类似的表现可能有不同的原因,而相同的才能可能有完全不同的表现。
从以上的特点,我们来看面试的优势。我们认为除去“4、主观性”之外,其余八项都可以说是面试的优势。前三项:面试的“全面、有效、直观”性,可引导考生全面发展;后五项:面试的“双向、多样、复杂、灵活、单一”性,可保护考生的共性。唯有第四项:面试的主观性,是其致命伤,是发展的短板,在短期内难以突破。面试容易作弊就源于此,而且难以根治。
笔试却有客观性的优势。我们是否可用笔试的客观性,治疗面试的主观性?我们想借笔试之客观性,把面试考官的权力,关进考试制度的笼子里,适当控制面试主观性,当然,也就影响了面试优势的充分发挥;待面试机制成熟,面试的权力被驯化,在适当的、逐步的扩大乃至充分发挥面试的八大优势。面试犹如性烈的野骏马,是骏马,但因主观性而野,而性烈,借笔试客观性之缰绳驯化,能行吗?
五、笔试面试配合
笔试与面试怎样配合,才能达到各自扬长避短,而组合效果最佳的目的?考试只分笔试与面试,但笔试面试组合之变,就像二进制的0和1,组合无数,变化无穷,这在理论上给考试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就中国现行考试制度而言,大规模升学就业有面试的考试中,除部分院校博士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面试为主外,即笔试面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的组合模式。用笔试初试粗筛选,用面试复试精选拔,从实践来看,这种模式未能有效驾驭面试的主观性。张鸣主张取消面试,在公务员考试中只用笔试。[32]很明显,这是对笔试高度的信任,我们也很信任笔试的客观性,但历史证明,依靠单纯的笔试,此路不通。就公务员考录的面试环节,练崇潮提出“面试在笔试之前”和“笔试-面试-笔试”两种防作弊思路。[33]其中,“面试在笔试之前”其形式有类似左雄察举新制的“面试+笔试”模式,由于在面试在前,工作量激增,既浪费考生的财力精力,又浪费公共资源,被练自己否定。随即提出“笔试-面试-笔试”的考录模式,这个思路我们是赞同的。
我们主张,在大规模升学就业有面试的考试中,宜采用“笔试+面试+笔试”的招考模式:第一步是笔试,此次笔试后,六倍于录取人数的考生进入面试,其余淘汰;第二步是面试,面试分两组,笔试成绩在前一半的考生,仅以面试成绩淘汰三分之一留三分之二,笔试成绩在后一半的考生,亦仅以面试成绩淘汰三分之二留三分之一,面试成绩不进入下一轮;第三步也是笔试,这次笔试后,淘汰三分之二留三分之一,最终录取。
公务员考试的“笔试-面试-笔试”的考录模式主张:第一步是笔试,这次笔试属于公务员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优秀者获得以后面试和笔试的考试资格;第二步是面试,有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面试并取得成绩;第三步也是笔试,这次笔试属于选拔考试,此次笔试的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即为总成绩。[34]
现在我们对“笔试+面试+笔试”模式(A)和“笔试-面试-笔试”模式(B)进行比较。A模式被主张用于所有大规模升学就业有面试的考试中,B模式被主张用于公务员考试。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A模式面试成绩不进入下一轮,B模式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加方为总成绩。A模式面试有独立的影响力,可直接淘汰面试不合格者,但影响力仅限于面试环节;B模式面试与笔试的影响力互为纠缠,面试若作弊,能影响到总成绩。哪一模式更能“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哪一模式更能“实现面试的相对公平”,尚需深思。“A模式”从“B模式”得到启示的同时,其观念亦受到两边夹准则的间接影响。
简单来说,两边夹准则是指:有三个函数,函数X、函数Y、函数Z,存在如下关系:1、函数X≦函数Y,函数Y≦函数Z ,2、函数X的极限是a,函数Z的极限也是a,那么a就一定是函数Y的极限。换一个说法是,函数X和函数Z的极限决定着函数Y的极限,也就是说,函数Y的极限被函数X和函数Z的极限决定着,可形象的认为,函数X和函数Z的极限从两边夹挤着函数Y的极限,使齐同。“笔试+面试+笔试”模式(A)的目的就是,笔试从两边夹挤着面试,迫使面试客观。
就现行“笔试+面试”模式而言,它的逻辑语言是:笔试最高档次中面试最好的;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变为笔试最高档次中最有权钱人情关系的。而“面试+笔试”模式的逻辑语言是:面试最高档次中笔试最好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变为最有权钱人情关系的考生中笔试最好的。“笔试-面试-笔试”模式(B)的逻辑语言是:笔试一定档次以上,面试最高档次中笔试最好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变为笔试一定档次以上,最有权钱人情关系的考生中笔试最好的。“笔试+面试+笔试”模式(A)的逻辑语言是:笔试最高档次中,排除面试最次的;笔试第二高档次中,挑选面试最好的;最终挑选笔试最好中(笔试最高档次和笔试第二高档次),面试最不差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变为笔试最高档次中,排除最没有权钱人情关系的;笔试第二高档次中,挑选最有权钱人情关系的;最终挑选笔试最好中,面试最不差的,因为我们在笔试最高档次中是排除一名而留下两名。可见,在“笔试+面试”模式、“面试+笔试”模式、模式(A)、模式(B)四者中,模式A是笔试从两边夹挤着面试,最有可能使面试客观。
现在来分析一下我们的主张模式A。在大规模重要的升学就业有面试的考试中采用“笔试+面试+笔试”的招考模式,是因为:1、考试重要,作弊动机必然强,防作弊工作就要摆在首要位置。2、笔试的优势是客观,较面试易于防作弊,但弱点较多;面试的弱势是主观,较笔试难于防作弊,而优点较多。第一步是笔试,此次笔试后,六倍于录取人数的考生进入面试,其余淘汰,用笔试之客观性做大规模筛选。第二步是面试,面试分两组,笔试成绩在前一半的考生,仅以面试成绩淘汰三分之一留三分之二,尊笔试但反对笔试之弱势;笔试成绩在后一半的考生,亦仅以面试成绩淘汰三分之二留三分之一,尊面试但反对面试之弱势;面试成绩不进入下一轮,这是防面试作弊之影响进入下一轮。第三步也是笔试,这次笔试后,淘汰三分之二留三分之一,最终录取,我们录取的是笔试最好中面试最不差的。那么,我们在防面试作弊的同时,是束缚了面试的手脚?还是给面试带上了笼头缰绳?我们认为是后者。
两边夹准则也叫三明治定理,我们也可把“笔试+面试+笔试”模式(A)叫做夹馍原则。夹馍,因其形式相像;原则,是因为必要性,大规模重要的升学与就业有面试的竞争性选拔考试中宜采用。
六、面试夹馍原则
现在,正规的竞争性选拔考试中,凡有笔试,试卷都会密封。我们习以为常,可能会认为从来都是如此,其实不然,据刘海峰《唐代考试糊名起始时间再析》,密封萌芽于汉之射策,始于武则天即为初年,另据穆朝庆《宋代糊名法与誊录法的若干问题》,密封“完善和成熟”于宋代。可见,密封试卷作为笔试原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里的原则,等同于准则、规范,是一种制度化、自动化的成熟机制,想到笔试,或者说想到笔试作弊,就会想到密封。练崇潮的考试三步走策略“笔试-面试-笔试”模式,在现有防作弊对策中,我们认为是最简单有效、最具有可行性,有望制度化、规则化的策略。我们认为,在正规的竞争性选拔考试中,凡有面试,就要考虑面试的防作弊问题,三步走或许就是一种必然,或者说,很有必要如此。也就是说,考虑到面试防作弊时,应有一原则性的选项,我们力荐考试三步走策略,虽然我们加以优化升级,肯定还会有更成熟的思考,但“三步走”可为其宗。优化后,我们的“笔试+面试+笔试”模式,形如夹馍,故试有“面试夹膜原则”一说。如果我们用主食:米饭、面饼之类喻笔试,用菜肴喻面试。那么,笔试之试卷密封如粽子——粽叶包着主食,难以直观其面目。“笔试+面试+笔试”很像“主食+菜肴+主食”,我们能想到很多食物,如三明治、煎饼卷菜、梅菜扣肉、肉夹馍、菜夹馍等。三明治这个名字不可用,因前述两面夹定理亦称三明治定理,已被用。我们随机选用了“夹馍”这个名字,为这类三步走用笔试从两面夹迫面试使客观的防作弊策略命名,并希望其像密封成为笔试防作弊原则一样成为面试防作弊之原则。
我们有必要梳理一下,面试与笔试是如何配合的,以及相关策略。
取消面试,只用笔试。张鸣认为,要想杜绝面试舞弊,不如取消面试,而用“一张试卷定夺”[35]。我们认为这是不妥当的,我们的生活水平已经提高了,只吃主食少有菜肴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已经单纯吃了好久的主食,明清科举考试史证明,仅进主食,不仅会吃腻,还会吃出毛病。事实证明,吃主食时,多吃菜肴,更有利于健康。
笔试在前,面试在后。“笔试+面试”,这是现行升学就业有面试考试的常用模式。这是盖饭、臊子面,用一个盘子或碗,先盛上主食:米饭或面条,在盖上菜肴或浇上臊子。必须要有盛饭的工具,否则,菜肴或臊子就容易流淌。就是说此种考试模式,必须另外考虑面试的作弊问题。有多个主考官、全程录像、旁听制度等等,想置面试于阳光下,肯定有相当的作用,但难以对抗面试与生俱来的主观性。
面试在前,笔试在后。“面试+笔试”,这有点像左雄察举新制,乍一看,笔试在后,可保客观公正,其实难以实现这个目标。该作的弊,面试环节已经做的差不多了,有可能到笔试环节时就是30分的上20分的下,考60分以上的是难以进入笔试环节的。米饭上面盖菜,和菜上面盖米饭一样,都需要不漏汁的盛饭工具。
不设笔试,面试为主。这就是申请审核制,一种让人很不放心的考试制度。只吃菜肴,不光要拿碗盛,恐怕吃久了也会吃出毛病来,请思九品中正制。除非一些特别的专业和岗位,我们认为没有必要排斥笔试,就是招博士也一样。董泽芳认为,“理想的博士招生模式应该是自愿申请-导师审核-笔试为辅-面试为主”[36]。我们认为,在“笔试为辅-面试为主”的模式后,再加一次笔试,比如说,给一定的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现场写一篇长度适中的论文,或许会更让人信服。这样操作,就变成了更理想的“笔试+面试+笔试”的模式。
笔试用密封防作弊,面试是否可借笔试促客观?
结语:守护考试公正
笔试有笔试的长处,面试有面试的优势;笔试与面试合理组合,“笔试+面试+笔试”或许就是现在需要面试的最理想的考试模式。让我们把这一模式,充满希望的再叙述一遍。第一步:笔试,六倍于录取人数的考生可进入面试。第二步:面试,分两组,笔试成绩在前一半的考生,仅以面试成绩淘汰三分之一留三分之二;笔试成绩在后一半的考生,亦仅以面试成绩淘汰三分之二留三分之一。第三步:笔试,仅以此次笔试成绩淘汰三分之二留三分之一,最终录取。需要强调的是:用此种模式录取的是笔试最好中面试最不差的。一定有更理想的考试模式,也许我们可以先试着用“笔试+面试+笔试”之模式,并逐步原则化。这样,笔试之试卷密封,加上面试之夹馍原则,或可守护考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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