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不是和你说了嘛,让你不要带东西。”
牧春花说这句话的时候,让方国强感觉到一种傲娇和嗔怪。
甚至有一点小女朋友向自己男朋友撒娇的感觉。
别说,他还挺享受这种氛围的。
今天虽然说是约的中午,但是方国强还是提前到了。
那当然不可能手上真的一点东西都不拿,那就太失礼了。
其实他已经打听过了。
这牧老爷子第一是喜欢吃肉。
当然这一点其实都不用打听,这年头的普通老百姓,有谁不喜欢吃肉吗?
都是油水不足。
哪有像未来那种吃肉吃腻了,最后还变成了素食主义者的。
这不是纯纯脑子有点问题嘛,人类用了200万年的时间,从南方古猿一路走到了生物链的最顶端,难道是为了吃草的吗?
所以就是应该大口吃肉的。
牧老爷子第2喜欢的,就是沁芳居的酱菜疙瘩。
这也是一家百年老店,专门做酱和酱菜之类的东西的。
由于用料讲究,工艺考究,百年来都是长盛不衰的金字招牌。
东西的确是好吃,特别是那些喜欢吃酱菜的,对于他们来说这东西简直比肉的味道还要好。
这老爷子第3喜欢的就是这杯中之物。
只不过老爷子现在病也算是刚好,他就没带多,就带了两瓶西凤酒。
要是老爷子身体好,他高低得整两坛牛栏山的二锅头。
西凤酒那也是好酒啊,在这年头有两种香型的酒是最特殊的。
一种就是酱香型的赖茅。
另一种就是凤香型的西凤酒。
至于浓香型的五粮液和清香型的汾酒都是有替代品的。
只不过凤香型一般人他不太容易接受,感觉味道怪怪的。
这也是未来为什么会被开除出四大名酒的原因。
所以这一次方国强拿的是一整条猪的前腿,两瓶西凤酒,一小坛沁芳居的酱菜疙瘩。
除此以外,他还弄了两匹布。
都是棉布。
其中一匹是青色的,这是给牧老爷子做衣服的。
这么一整匹布估计够牧老爷子做个10套8套衣服都绰绰有余。
另外一批是现在比较时髦的米黄格子。
可以用来做连衣裙,也可以用来做衬衫和裤子。
这个就比较贵了,因为染色工艺会更加复杂,麻烦一点,就连颜料也比靛青染料要贵。
牧老爷子看着方国强这大包小包的往里面搬,也是赶紧过来帮忙。
“小强啊,来就来吧,还带这么多东西,今天本来就是想好好请你吃个饭,表示感谢,你又送这么多东西,我怎么好意思收呢。”
话虽这么说,但是两匹布却被他收拾的好好的放在了一口大木箱子里。
只能说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嗨,也没多少钱,再说了,哪有这眼瞅就过年的时节登门拜访,还空着手的,这要是让旁边的街坊邻居看到了,我可丢不起这个人。
咱好歹也是城东第一铁匠,每个月能赚上百个大洋的,这些都是小钱。”
方国强说这些话,感觉有炫富的嫌疑。
没错,他就是炫富。
他要是不让牧老爷子看到他的经济实力,人家怎么会放心的把自己女儿交给他呢?
果然在他这些话说完以后,牧老爷子脸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了。
“春花,上好茶,把我那珍藏的茉莉给小强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