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几乎被碗碟遮掩住的鲜参,池言忍不住想给她竖个大拇指,合着她刚刚说的饭量有些大还是太谦虚了。
漂亮归漂亮,但若是寻常人家,还养不起这么一个大胃王媳妇。
所以只能是池言这样的老板才养得起,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吃饱了吧,你既然能做出偷马的这种事,想必是着急火燎想回娆疆,我送送你如何?”
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池言请客,自然是理直气壮开了口。
“咋个,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想去十二峒啊?不过,你请我吃了这么多好吃的,带你去也不是不行。”
鲜参努起小嘴,脸上满是得意的笑。
“可是,你一个外族人,想去十二峒干嘛?”
鲜参晃动着分别被白丝和黑丝包裹的修长玉腿,盯着池言若有所思,显然已经猜测到了对方的打算。
“我是去省亲的,你应该认识一个凤翔来的阿郎吧,前几年刚去的十二峒,那是我大舅哥。”
这样说也不算是哄骗鲜参,毕竟池言除了去签到之外,见宋文通一面也的确是目的之一。
“李茂贞嘛,我知道,长得还算称头,没想到他居然是你大舅哥。”
闻言,鲜参点了点头,又指着蚩笠和蚩离说道:“那他俩呢?”
“你也看得出来,他俩会些皮毛蛊术,听闻十二峒是蛊术的源头,自然是慕名而去学艺的。”
真诚永远是必杀技,既然鲜参想跟着自己,那必然不能诓骗这个涉世未深天真烂漫的少女。
“好啊,那谢谢你请我吃饭,我很喜欢你,你娶我做婆娘咋个行?”
鲜参语不惊人死不休,一句话震惊住在场除了池言之外的所有人。
“妹妹,你没开玩笑?我都说了去找大舅哥,这就证明我是有媳妇的人。”
池言挑了挑眉头,摩挲着下巴,分析这其中利害。
与自己关系匪浅的女子就有四人,其中与两人还有着夫妻之实。
如果鲜参加入这个大家庭,那就是五人了。
一旦起火,那便是修罗场,这种画面池言简直不敢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