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烂人孙拿着报告的手,剧烈抖动起来。
简直,就像看见了他太奶一样。
眼中的惊惧夹杂着不可思议。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
秦欢这个在整个港岛社团中,威名赫赫的“血人欢”“阎王欢”,竟然是....
四九仔们提起他,只有冷血、残暴、不择手段、冚家铲这几个词条。
面对他,烂人孙连求饶的勇气都没有。
唯有希望,别再打他,让他安安稳稳地走就行,仅此而已。
如果这样的人是警察,那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罪犯。
“别人都不知道,你就帮我保守这个小秘密,好不好?!”
“好~~~好~好啊欢哥。”
秦欢欣慰地点了点头。
接过乌鸦手中的胶带,在烂人孙的脸上贴合着。
“疼不疼?没有OK绷,用胶带凑合一下吧,好吗?”仔细的将烂人孙脸上的伤口一一并拢贴好。
“好~~好~好~,谢~谢谢欢哥。”烂人孙全身发颤,语气中充满惶恐。
秦欢端详了一下后,对着乌鸦和细鬼问道:“一眼能不能认出这就是烂人孙?”
乌鸦和细鬼同时点点头。
乌鸦还是不理解自己大哥意图:“能,就是大哥,哩酱做咩野?”
秦欢直起身,抬脚踩住烂人孙的脖子。
深邃的眼神,瞬间变得冰冷。
一个眼神,就能让人从温暖阳光中瞬间掉入万丈冰渊,令人心寒。
“摘了他的舌头,卸了他的臂膀!砍了他的双脚!”
被秦欢紧紧踩住脖子的烂人孙,听到秦欢的话,开始剧烈挣扎起来。
但没卵用,他无论如何挣扎,都没让秦欢神情和身形动摇一分。
乌鸦和细鬼听到了秦欢的安排,抽出腰间的刀,操作了起来。
“我要他,下去后,她老婆女儿第一眼就能认出他!”
“我要他,哪怕是做鬼,都要做个没手没脚的哑巴鬼!”
“我看他,没有手脚,还怎么打他老婆!”
“我看他,没有舌头,还怎么骂他女儿!”
直至,烂人孙没了呼吸。
秦欢长舒一口气。
“出来行,错要认,打要企定!”
这烂人,本名已经被人忘记,或者人们都觉得他不配有名字,所以,都叫他烂人孙。
毒虫、引路人。
引路人就是在夜场门口捡尸,抬到暗巷深处,卖给粉仔,粉仔会给被抬来的人注射白面,也会给引路人一份。
烂人孙为了“饭”钱,强迫让他自己老婆阿桂卖。
就在那个小窝棚的家里。
就在她女儿的面前。
阿桂不同意就拳打脚踢。
阿桂的肋骨,几度骨折。
身上的淤青,从没好过。
就这样,他还依然往里面拉客。
他还用他女儿作掩护,帮粉仔运送白面。
后来,他还要阿桂去试毒。
阿桂想戒掉,他就继续拳打脚踢。
用尽了各种办法不让她戒掉。
最终,阿桂抱着女儿,跳进了海里,两尸三命。
所以,听到下面小弟谈论此事,就调查了一下。
这样的烂人,死不足惜,
这样的人不死,他秦欢寝食难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