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三头吉娃娃欢快的鼓掌道。
他敲了敲桌台,猪人女酒保赶快拿来更多的酒给他。
“典当师都是一些无利不起早的家伙,你肯定也不例外吧?”
季末简单而干脆道:“对。”
说完,他将那辛辣而血腥的酒一饮而尽。
“我想把店开在血肉巷。”
“桀桀桀!你可真不怕死!”
“死不可怕,穷才可怕。”
季末淡淡的说完,哈士奇男爵怔了一秒,继而大笑起来。
“有意思!真有意思!小子,你真有意思!”
“我叫季末,不过男爵大人也可以叫我掌柜,季掌柜。”
哈士奇男爵玩味的看着季末道:
“季掌柜,只要获得了土地批准,谁都能在血肉巷开店,你获得批准了吗?”
“有人说,我可以把店开在她的店旁边,还有人说他家我可以随便用。”
“哦哦哦!季掌柜面子很大啊,你说的这两位肯定都是缝合怪贵族吧!”
季末笑而不语。
“所以我可以开店吧?”
“当然不行!桀桀桀!”
“不行?”
季末疑惑的看着他。
“血肉巷只允许有一家典当行,这是当初夜裔骑士在这里开店的时候提出的条件,只要第二家典当行出现,他那个能在公爵大人面前呼风唤雨、搬弄是非的混蛋靠山就会用尽一切办法将其夷为平地!桀桀桀!”
“您说的‘混蛋靠山’是……”
“大混蛋,彻彻底底的大混蛋!”
哈士奇男爵说完,看着季末沉默了一两秒,没等季末说话,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就是我啊!我就是那个大混蛋!桀桀桀!大混蛋哈士奇男爵!桀桀桀!”
他一边笑,一边兴奋的在吧台上跑来跑去,还在灯柱边抬起后腿,尿了一泡尿。
然后跑回来,哈哈伸着舌头看着季末,邪恶的磨牙道:
“如果你在这里开店,我一定弄死你,桀桀桀!”
季末一脸波澜不惊,敲了敲吧台,猪人没动,季末抬起手,一枪打进她旁边的门框,她这才战战兢兢的给他倒酒。
“男爵,我还以为你挺喜欢我的。”
季末手拄着吧台道。
“我是很喜欢你,季掌柜,你比那个混蛋种族主义夜裔骑士有趣太多了!而且你还是个烂酒鬼!这点最跟我臭味相投!桀桀桀!”
“我不是烂酒鬼,我只是偶尔喝一口当做消遣罢了。”
季末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舔了舔嘴唇,对猪人道:“行了,给我一整瓶,这么喝太没趣了。”
“桀桀桀!那个臭种族主义混蛋让我恶心的想吐,但他对我很有用,你呢?你对我有用吗?”
“抱歉,我不像那个种族主义混蛋一样,以当别人的仆人为荣。”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哈士奇男爵晃了晃脑袋——三个都在晃,“仆人什么无所谓,只不过,他是个特别有办法的种族主义混蛋,对我的生意帮助很大,如果你要是能证明你自己比他还有办法,对我的生意帮助更大,那我就随便你在血肉巷开店,当然,如果到时候夜裔骑士对付你,我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也不帮,桀桀桀!”
季末想起之前发条苹果说过,在血肉巷开店是需要“证明”的,她也不知道具体要什么证明。
看来,这就是证明了。
“好,如果你给我机会,我会证明的,我比那个种族主义混蛋还有办法。”
“桀桀桀!等你这句话!”
哈士奇男爵猛灌了一大瓶酒,然后随手把酒瓶敲碎在猪人酒保的脑袋上,猪人酒保立刻哀嚎起来,因为玻璃片插进了她的眼珠子。
“那我们走吧,现在就给我来证明!”
“去哪里?”
“桀桀桀!当然是这个血肉巷最好玩!最堕落的地方!连梦魇街的女妖看了都要失禁尖叫的……血肉角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