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七七突然想起来,白云法师后来不就是请来金佛镇压了黑山老妖吗?
所以这金佛寺八九不离十就是兰若寺了。
“应该没错的。”陆七七点头称是,“不知金佛寺该怎么去呢?”
“这倒是容易,此去西行百里有余,便能入山,入山后你随钟声寻去便是。”冠生指了个方向说道。
陆七七暗暗记在心头,可惜百里有余,他靠腿走不休息也要走上一天,他的时间真不多了。
正在他想哪里能搞到马的时候,小二却端着菜上来了。
好大一条鱼啊。
陆七七目瞪口呆的看着桌上的大盘子,一条足有一米的大鱼,正在姜丝葱花的覆盖下,发出阵阵鱼香。
“这,这,沙土荒漠哪里来的鱼啊。”他不自觉的自言自语问了句。
冠生却拿起筷子翻了翻,夹起一块鱼肉给他看,“此鱼名为覆鱼,善在沙土中行走,却并非水中之鱼,这便是它的前足。”
陆七七打眼看去,冠生筷子上夹的鱼肉,确实更像龟爪,特别是上面四根锋利的骨刺恐怖的露出爪外。
这了真是真正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了。
陆七七却有些难以下筷,刚才鱼香扑鼻,他确实满口生津,但看到这锋利的爪子,张开的鱼嘴中一排排如刀的牙齿,还有刮掉鳞片后蒸熟的粉色鱼肉。
他总有种不好的联想,这鱼肉的颜色却是像极了,他当杀手时见过的烧烤人肉。
他曾经在燃烧的汽车中救出过客户,当时客户在火焰中烧灼过的胳膊就是这种焦黑粉嫩的颜色。
那是一种完全区别于猪肉牛肉的颜色,比如羊肉色发棕,猪肉色略白,而牛肉色发黑,这人肉色则发红。
想到此处,别说下筷了,光看着老道吃都让他恶心。
冠生还奇怪,“小友为何不吃?此鱼极难捕捉,我也是七日才能吃到一次呢。”
陆七七摆摆手,“那个,我不吃鱼肉,天生的不喜欢那股味。”
“是吗?”冠生遗憾的摇摇头,似乎在说陆七七没口福。
还好接下来上的菜和羊肉都比较正常,他也总算是填饱了肚子。
“嗝。”酒足饭饱,陆七七拍拍肚子,满意的喝了口茶。
反正他一分钱也没有,城门口已经蹭人家一壶水了,也不在乎多吃一顿饭。所以他干脆和自己吃饭一样,吃饱了四肢一张伸了个懒腰。
“小友吃好了?那我们走吧。很快就要宵禁了。”
“宵禁?”陆七七知道这个,他在古装电视剧上经常看到宵禁。
“风都城附近不太平啊。鬼怪实在太多,晚上最好不要出门,免得被捉了去。”冠生一甩拂尘,皱眉看着门外说。
“我早晚会将这些鬼怪赶出风都城附近。”
陆七七是无所谓的,他只需要找个地方养精蓄锐,至于宵不宵禁对他都无所谓。
他点点头表示明白,随后站起身随老道向城南一侧走去。
这里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耸立着一座有着独门独院的小道观。
正当陆七七很满意今晚借宿的地方时,他又怎么会想到,接下来会让他度过惊悚的一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