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诗雅拟订的第一条规矩,便是领地的范围。
以庇护所为中心,方圆十公里为界限,画圆,以此为每个人的私人领地范围,其他公会成员不得进入这个范围内采集资源,否则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但大家伙都觉得十公里的范围有些小了,有人提出以15公里为界限,但大部分人都觉得15公里太过夸张,最终几经商议,将范围定在了12公里以内。
至于惩罚,则需要赔偿对方三倍偷采的物资。
惩罚不轻不重,但主要是制定一个约束,敲打为主,惩罚为次。
第二条,所有公会成员不得对外挑衅,不得随意对外宣战
因为有着系统第二条的规定,无论是谁主动对外宣战,都相当于将整个公会拖进来了,这对公会前期的发展十分不利,除遇特殊情况,否则公会都是以和平发育为主。
这一点十分重要,所有人也都没有反对意见,秒通过。
第三条,公会各成员不得打着公会的幌子招摇撞骗,败坏公会的名声。
又是秒通过
第四条,不得将公会的重要信息,以低价出售给其他人
秒通过
第五条,公会各成员之间,应该守望相助,当公会成员向你求助时,你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推脱,见死不救,当然事后求助者也得向援助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报酬。
这一条也没啥疑问,通过
第六条,秦诗雅建议建立公会宝库,以会长牵头,各公会成员响应,纷纷捐献一定比例的宝物,充当公会宝库,这一条也将成为新人的会规,也就是加入公会黎明之剑的敲门砖。
会长,副会长捐献五件,各堂主长老捐献四件,普通成员捐献三件即可,所有公会成员每个月拥有一次,用自己等价的宝物,从公会宝库中进行置换。
而平常的时候,各公会成员也可以租赁公会宝库中的宝物,所得的报酬尽数归公会所有,以用来维持整个公会的日常开销。
这一条明显涉及到了大家伙的利益,纷纷犹豫起来,于涛倒是觉得这点可行,如果一个公会没有自己的收益渠道,很难长久的维持整个公会的运转。
这年头,处处都用钱,没钱,一个公会肯定会面临着瘫痪,最终沦为一个摆设,各成员各自为战,毫无凝聚力而言。
所有人经过再三商议,权衡利弊,最终还是同意了下来。
于涛早已经被赋予了长老的头衔,虽说没啥实权,却要贡献四件宝物,这一点令于涛不吐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