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边儿这么说吧,理发店呢,浴池啊,饭店淋漓麻目啊。有点像棚户区就在这样一个胡同里面,
有这么一伙儿年轻人岁数不大,往多说呀,能有23岁儿,24岁,那基本上是他们头目里边就是年龄里边儿就比较最大的了。
这其中有一个男的,一米七三的身高啊,长的身材比较瘦弱,长得贼清秀。留个三七分,跟阳光大男孩儿似的啊。
如果说他戴个眼镜儿,基本他要是不说自己是干什么的话,都会把他当个大学生。就这么一个长相的人,姓孙,叫孙世贤,也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
所以你别看这一时刻他很平凡,甚至说他啥都不是,你看他兜里都掏不出20块钱,
但是啊,用不了几年的时间,他将成为长春的一代大哥。
成为的霸主就这么样一个人物。
身边有几个兄弟,家里的邻居,打小就在一块儿玩儿,撒尿活泥儿的一个关系啊,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铁子,发小
贤哥对他们也特别讲究,有钱他从来不自个儿留着,给大家花
“贤哥,我爸我妈闹闹别扭了,我两天没吃饭了”
“我领你吃饭去啊,你想吃啥,你说吧”
“贤哥,我想吃肉肠”两毛钱一根,贤哥自己的钱,自己不好能给他去买吃的
就是这么一个人打小儿身边这帮邻居们,还有小哥们儿,都说跟小贤玩行,他仗义,够意思,不抠,有钱宁可自己不花,也要给大伙花
就是这么一个人,赢得了整个新民胡同,这帮孩子的心,就放在现在,有几个人能做到这点呢,何况是当初那个吃不饱饭的年代呢
贤哥当时的家庭条件吧,虽说比身边人的要好一点,但是也只能说是一般家庭,有时候大伙凑点钱,一起出去喝点酒啦,吃点肉啦。每次的都贤哥拿的最多,
就那么一个年代,你看这一来二去的贤哥啊,22岁了,身边儿这帮兄弟儿呢,有比他大的,也有比他小的,这么一路走过来的,关系成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