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看看我们谁的枪法好。”陈朗指着自己那把温彻斯特M1887霰弹枪,“我认为这把枪并不比你们的差。”
按照枪支的伤害力来看,不管是全自动半自动,都一样能打死人。
不过用来打猎并不好说,尤其是野猪这种动物,有时候未必能一枪将其干掉。
果然,沃特森脸上的表情直接一怔。
“BOSS,我认为这把枪用来打猎不是一个好主意,特别是对野猪这种生物,它们常年在泥潭里打滚,而且还会到森林里,在各种树木下面乱蹭。”
“浑身都会包裹着一层厚厚的杂物,要是我们不能一枪将其毙命,一旦它发起疯来,是一件特别危险的事情。”
沃特森的话引起米拉的赞同。
“我也认为这把枪不合适打野猪,一会儿你还是看我们表演吧,否则野猪发起疯,我们可对付不了。”
事实上,美国人杀死野猪后,不知道怎么处置野猪肉,因为他们认为野猪生长在野外,身体沾染上很多病菌,吃了会得病。
而对于喜欢烧烤的德州佬来说,野猪肉其实味道很腥而且肉质很差,同时野猪肉很老,不鲜嫩,完全就不是合适做烧烤的食材。
陈朗知道这次的狩猎,是他们想着陪自己打几发子弹打发时间。
于是说道:“伙计们,我知道你们的目的并不是猎杀野猪,所以待会儿,要是碰到什么合适的猎物,我们就干掉,然后带回去。”
闻言,沃特森松了口气,接着哈哈一笑:“我听说BOSS你们国内禁枪,所以想带你出来打打猎,让你打几枪高兴高兴,结果没想到居然被你一眼看出来。”
“所以下次你没必要学别人那样,对他巴结。”米拉接过话茬,“要是他想让我们真的去猎杀野猪,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车子开了半个多小时,眼前的杂草越来越深。
沃特森将车停下,“我们就在这里停下好了,既然不猎杀野猪的话,就打几只野兔回去。”
下了车,三人带上装备,艰难从杂草里踩出一条路。
走了几分钟,眼前出现一片草地。
沃特森仔细检查一番,开口道:“我们先在这里观察下四周,可以附近有没有什么野兽出没。”
米拉与沃特森都有经验,陈朗还是大姑娘上花轿,所以听从他们传授的经验。
比如不要闹出太大的动静,要是猎物陷入陷阱之中,需要先开一枪,减轻野兔的痛苦之类的。
陈朗听得左耳进右耳出。
米拉举着抢,依靠上面的瞄准镜观察差不多一分钟,跟着扳机一扣。
砰!
一声枪响。
陈朗举起望远镜看去,远处的地上已经躺着一只野兔。
但这一枪之后,足以将附近的野兽给吓到。
米拉放下枪,道:“我们先把野兔捡回来,顺便换个地方狩猎。”
沃特森驱车将野兔捡回来,并拎着枪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他表示三个人待在一起不会猎到太多的东西,他去另外的地方更为合适。
陈朗也不在意,与米拉也去另外的地方。
两人刚准备找个安全的位置,突然远处一声枪响。
陈朗急忙拿起望远镜,顺着枪声的方向看去,只见草丛里冲出好几个手拿枪支的人。
该死的,又是盗猎贼!
这些人像是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正在慌不择路的逃跑。
几秒钟后,陈洛就看到一头体型硕大的野猪从草丛里窜出来,正龇牙咧嘴地拼命追杀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