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确实很高,但是如果这条运河可以达成我们的目标,那么也是值得的。我法兰立国之初,不也不惜血本的修建了北方堡链么,虽然无法完全杜绝北方南侵,但是却保护了我们法兰七百年屹立不倒。所以任何事情,都不能只看眼前的价格。”弗勒格说道。
“可是我担心如此巨额投入议会的议员们会不同意。尤其是下院的那些议员,他们多半阿拉贡山口都没出过。更不要提让他们讨论在大陆另一端修建运河的事情了。”弗兰西忧虑的说道。
“确实很难说服他们,但是法兰的民间财团和自由城那里还是有机会的。”弗勒格说道。
“自由城?他们不是只有个松散的议会么?”弗兰西不解的问道。
“呵呵,你不了解。就是他们只有一个松散的议会,我们才能逐个说服他们加入到项目中。如果他们像其他公国那样有强势的大公或者议会,反而不好下手。自由城的大财团众多,能够调动的资金超乎我们的想象。所以自由城是这次融资的关键。”说着弗勒格喝完了杯子里的咖啡。
弗兰西正在琢磨,弗勒格简单的吃了一口薄饼便起身说道:“费用的事情,你不必担心了弟弟。你可以尽快联系你的导师阿尔弗雷德阁下,让他尽快派遣合适的人才前来陆桥勘探,我需要更详细的方案。至于如何调教战俘,那你就要自己想办法了。好了诸位,我上午还有事情要办,请原谅我失陪。”说完便与众人告别离开了小宴会厅,众人纷纷起身送别。
“王储殿下太厉害了……这可是我做了两个星期的功课才估算出的数字啊!”露丝翻阅着自己的小本逐条核实着说道。
“哈哈哈~弗勒格殿下从小就聪慧过人,读书的时候我就记得他能过目不忘。想必应该是记下了所有物料的价格还有海运的费用。有这样英明的王储,真是我法兰之福啊~”迪达大使笑道。
“我只担心王储殿下太过劳累了,他好像几乎从来都不睡觉……”茉莉小姐担心的说道。
“哥哥从小就是这样,他好像不需要休息似得。”弗兰西说着也擦了嘴放下了餐具。侍童上前端走了餐具,弗兰西居然自己又要了份咖啡喝了起来。
这日早餐后弗兰西便一头有扎进了图书馆。虽然又搜集了不少资料,但依旧觉得自己手头的资料匮乏,再加上整日里躲在公使馆内甚是无聊。于是两天后他便向哥哥辞行,打算先去阿卡迎接新到的皇家骑士团部队,之后再同驻扎在巴堡附近的骑士团队伍汇合,然后一同去往凯瑟琳堡。弗兰西已经为法兰在巴斯顿出尽了风头,骑士团强大的存在对于元老院的威慑目的已经达到。骑士团如果一直驻扎在巴堡郊外,也确实会招来元老院的反感,于是弗勒格便同意骑士团全部开赴凯堡。
出发前一天弗勒格带了个青年来见弗兰西,这男孩应该也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身着一身崭新的猎装样式军服,挎着公文包,领子上缀了一颗铁方钉,这是一般见习军官的准尉军衔标识,正式的尉官一般缀铜方钉。他身高与弗兰西相仿,也生得栗发碧眼仪表堂堂,相貌上竟也与弗兰西颇有几分相似。弗兰西打量了一下他,马上就明白了哥哥的用意。
“弗兰西少将,福莱.诺顿准尉向您报告!”只见那青年上前一个标准的军礼,嘹亮的报告道。
“稍息!请汇报。”弗兰西举手回礼说。
“我奉防务省命令,加入皇家骑士团,即日起将担任您的副官。这是我的调令,请您指示!”说着福莱就从公文包中掏出一张卷轴递给了弗兰西。
弗兰西接过卷轴简单读了读,又合上还给了福莱。他看了看弗勒格微笑着说道:“是您替我挑选的人吧?”
弗勒格抿抿嘴得意的说道:“嗯,是我托防务省的人办的。这位福莱准尉今年十八岁,稍微大你一点。是诺丁骑兵学院和帝国军事学院的优等生,诺丁牧场主世家出身,祖籍阿拉贡地区。高曾祖父曾效力于嘉德元帅帐下,有爵士头衔,圣教战争期间家族迁入法兰定居诺丁,家族中曾经有七位成员从军。他十四岁进入诺丁骑兵学院,十六岁毕业后志愿加入文职武官,便考入了帝国军事学院参谋系。原定于今年六月完成学业的,是我提前让防务省和帝国军事学院放的人。”
弗勒格满意的看了看福莱准尉又说:“他本人马术专精,文案优秀,会讲撒拉逊语、蒙哥利语和一点塞述语。在十几个候选人中我最后选中了他,权衡之下是合适的人选。”说着走上前拍了拍福莱的肩膀,这小伙子被王储一拍顿时把腰杆挺的更直了。
弗兰西笑了笑说道:“恐怕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和我有几分相似吧?”
弗勒格也笑了笑没有再说话。在法兰军队素来有这么个不成文的传统,高级军官的副官都会倾向于找一个年龄相仿,相貌相似的人。因为这样在战斗和日常当中,副官还可以起到替身的作用。比如弗勒格的副官方东,就也和弗勒格有几分相似。因此为高级将领做副官,既是一条快速升迁的捷径,也是一条危险的道路。
弗兰西笑着笑着,突然脸色一变厉声命令道:“福莱准尉!马上去把头发剪短!然后回来向我报告!”
弗勒格和福莱听到这些,都有些惊讶。但是福莱还是马上敬礼后去执行‘任务’了。弗勒格一脸不悦的问道:“弗兰西你这是干嘛?”
“哥哥,我说过多少次了。别人伤不到我的!我可不想让个无辜的人替我承受这不必要的危险。让他把头发剪短,也是为了他的小命着想。”弗兰西认真的说道。
弗勒格见弟弟认真了起来,便马上又和蔼的说道:“我知道我弟弟是‘战神王子’,可是我们法兰历代的传统还是要遵循的。毕竟有个副官是可以帮你处理很多日常琐事,还有防务省的公文的。至于防备行刺这个事情,你自己来拿捏便好。不过你此去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那些兽人战俘,毕竟你是宰了他们酋长的家伙。”
“放心吧哥哥,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弗兰西依旧像个大男孩似得说道。
“还有,你此去阿卡。务必要再拜访一下本.阿里大人。他会为你们筹措此去凯堡的一部分物资,别外他还送了我几个阿兹狄人侍卫。我留着没用,不如让你带走好了。”弗勒格语重心长的交代道。
“我不用侍卫,皇家卫队和我在一起我要什么撒拉逊人保护啊?”弗兰西有点不耐烦的说道。
“不不,这些阿兹狄侍卫是给你当向导用的。他们就是生活在蛮荒大陆的黑皮肤游牧民。最擅长骑射和沙漠生活,所以这些人你在凯瑟琳堡用得上。”弗勒格赶紧换了个说法说道。
“原来是这样,是不是传说中的沙漠中的黑巨人?我们初到阿卡时,在码头上见到的那几个保护本.阿里大人的黑大汉?”弗兰西想起来了。
“对,应该就是他们中的几个。这几个侍卫在撒拉逊人社会中是算是奴隶,给了你之后你就是他们的主人。他们在我们军队中没有挂衔,所以等于是你的私人护卫。”弗勒格有专门交代道。
“奴隶?呵~好吧,我知道了。”弗兰西觉得好笑,自己一个圣教会的清教徒,居然有了私人奴隶。要知道,在圣教社会人是不可以奴役他人的,顶多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罢了。
“好吧,你自己处理就是了。总之路上注意安全,尤其是要注意珀南的那只丧家犬尤里侯爵。”弗勒格说着向弗兰西俏皮的行了个军礼。
弗兰西笑了笑郑重的回了军礼,然后走公使馆后门上了马车。那辆弗勒格改造过的教皇马车现在已经被他留下了,马车被重新刷成了黑色,外部那些华丽的装饰被他用黑布包裹了起来。那六匹白色撒拉逊骏马也被换成了四匹模样普通的黑马,但弗兰西一看便知道这四匹黑马也是顶呱呱的品相。一番改造下来,让这个马车很像一辆圣教会使用的布道大马车。这样也正好可以在城里低调使用,毕竟现在巴堡不太平,各方势力都在暗流涌动。仇杀强暴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清晨人们也总会在幽暗的巷尾发现昨晚遇害的尸体。弗兰西当然也要隐蔽出城,毕竟他现在可谓树大招风。没有沿途军警的保护,没人能预测到狂热的人群能做出什么样的举动。
马车缓缓的绕过几条背街,从偏僻的北门出城。然后沿着城墙外绕到了城西,大约走了五十法里就到了前些日子弗兰西来巴堡时被人接走的地方。皇家卫队已经在这里等待好了,弗兰西终于下了马车换上了自己心爱的坐骑‘疾风’。军需官也已经为弗兰西的副官福莱准备了一匹纯白的撒拉逊骏马,弗兰西觉得这匹可能就是之前拉车的那六匹之一,这匹撒拉逊马虽然比不得皇家卫队的顶级皇家战马威武,但是速度非凡属于高级的快马。
那时候交通工具一般就是马匹和驴骡,马匹便相当于今天的车辆,而常用的马匹从用途上分为 战马、快马、挽马 三种。骑士们一般都是战马,这种马匹高大强壮,性情勇敢强悍,可以兼顾负重、耐力和速度。皇家骑士们胯下的‘皇家战马’就是当今最好的战马马种,因此战马就相当于战车;快马更加纤细敏捷,速度飞快,军队装备的快马一般还会兼顾耐力,世上最快的马种是法兰的‘皇家快马’和撒拉逊的‘苏丹马’。当然所有的撒拉逊马都是尚好的快马,当然也有用快马做战马的情况,但一般装备的都是轻骑兵。因此快马相当于跑车;挽马一般是用来负重拉货的,这种马巨大强壮,敦实温和,力量巨大耐力惊人。其中法兰的‘萨尔重马’就是最好的挽马,体重可以达到两千磅可拉动五千磅的货物,这种马就相当于重型卡车,不过这种马一般用在矿山和农场。而大部分不入流的杂种马普遍被归类为驮马,拉车一般用的就是普通驮马。
像‘皇家战马’和‘皇家快马’这类顶尖马匹数量极少,几乎不可能买到。‘皇家战马’是专供皇家骑士团的顶尖装备,‘皇家快马’则是用来拍卖的顶级竞速马匹,就像今天定制的顶级跑车一样。因此普通法兰禁军骑兵部队装备的都是大量养殖的‘诺丁走马’,这种马属于快马,速度尚可但耐力惊人。北疆守备团的骠骑兵则装备的是‘北疆骠马’,这是种混血战马,兼顾了勇敢速度和耐力,但负重能力欠佳。虽然皇家骑士团能装备‘皇家战马’但可不代表他们所有马匹都是顶级好马,骑士们的骑从们一般也都装备的是‘诺丁走马’。而福莱这次拿到了一匹尚好的撒拉逊马实在是非常开心,于是他迫不及待的跨上了马鞍。
“啊~小伙子真有传令兵的风范!”皇家卫队长帕里斯子爵马上夸奖道。在法兰军队中传令兵都骑白马。
福莱兜了一圈返回了队伍前列。“这真是匹好马,比我父亲农场里最好的诺伊走马都好。它叫什么名字?”福莱心爱的摸着这匹纯白如雪的‘精灵’赞赏道。
“吩啦叽~撒哈拉~,意思就是‘沙漠之雪’的意思。”军需官答道。
“沙漠之雪?嗯好名字!就叫它‘沙雪’吧!”帕里斯提议道。
“‘沙雪’?真是个好名字!”福莱高兴的喊道。
“恩,甚好,这匹撒拉逊马的品相已经不亚于皇家快马了。”弗兰西摸着自己的战马疾风对福莱说道。
“皇家快马!?”福莱惊叹道。因为皇家快马是世界上最快的马匹之一,且产量极少,相当于那个时代的最顶级竞速快马,一般只用于皇家赛马锦标赛。地位就像今天的F1赛车一样。
“哈哈哈,好好珍惜这‘美人儿’吧~这是弗勒格殿专门从那天拉教皇马车的六匹白马中挑选出来的。据说每匹值两百个法兰金币呢!”帕里斯子爵笑着说道,同时偷偷瞄了瞄弗兰西的脸色。二百个法兰金币可不算个小数目,尤其在巴斯顿法兰金币的购买力远比在法兰国内高。
可弗兰西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满意的笑着对帕里斯说道:“嗯,这骏马物有所值!这个品相在法兰估计得被炒到五百个金币。”说完,他转脸对福莱说:“走,骑上它。正好今天我的疾风没有披甲,我们来看看是皇家战马快还是本地的撒拉逊马快!”
“是,长官!”说完福莱翻身上马,两个少年便披着戈壁的夕阳向南方奔驰而去。落日的余辉笼罩着大地,绯红的晚霞在天际间与大地的红土连成一片,干燥的热风拂过行路的旅人,另一段传奇又将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