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王家父子则嫌弃王婆子粗鄙不堪,实在拿不出手,带出门都嫌丢了自己的脸。
一想到如此粗俗不堪的王婆子要跟着一起去城里住,因为她被城里人嫌弃鄙视,父子二人就满身刺挠。
王老头心烦意燥的敲了一下桌子,神色不耐,“行了,老婆子,少说两句,吃饭的时间。提这个做什么?赶紧去厨房把菜全部端上来。”
王婆子不服气,张嘴想说什么,可是看到父子俩那不悦的神情,有点说不下去了,只能妥协照做。
路过三梓晴时,阴毒的瞪了她一眼,咬牙切齿道:“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点过来帮忙,怎么着,还以为自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大小姐,等着别人喂进嘴里!tui,晦气玩意儿!”
唾弃完后,便像一只打鸣的公鸡,雄赳赳,气昂昂的挺胸抬头走了。
三梓晴眨眨眼,不禁嗤笑一声,微微摇摇头不做任何理会,就这么气定神闲的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把桌子上唯一的一盘菜——红烧肉,给扒拉到自己面前,旁若无人的吃了起来。
一边吃还一边在心里暗自肯定王婆子做红烧肉的手艺可以,同时也为原主委屈,嫁过来这么多年,愣是不知道对方还有这能耐。
谁能想到,原主嫁到王家这么多年,吃肉的次数连两个巴掌都没有,红烧肉的味道愣是尝都没有尝过,就连自己辛辛苦苦养的牲畜家禽,也鲜少能入自己口的,都被王婆子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搜刮走了。
偏偏被这么欺负,原主还不敢吱声反抗,妥妥一个娘惹包子。
婚姻里,一个女人,可以没有底气,但是必须自爱。要是没有底气,又不自爱,也永远别想别人会尊重爱戴她,活该被人当随意践踏。
这也是为什么三梓晴三十五岁了,宁愿一个人在狭窄的出租屋里挣扎活着,也不愿意结婚生子。
不是她不想,而是不敢,因为她没有底气,也没有勇气信心,她怕面对婚姻里的一切不公平待遇,她不想付出一切,最后被嫌弃得一文不值……
三梓晴的这一个操作,直接惊呆了王家父子。
特别是王老头,他与王安宇不同,他可是与原主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七年。
原主什么性子,他不说了如指掌,也是知晓个七八分。说是纯真善良都有点抬举她了,什么时候会做出如此僭越的举动,简直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如果不是那模样,那身段,那伤口,都和记忆中的儿媳妇如出一辙,王老头都以为对方被人掉了个包。
王老头眯着老眼审视一番,确定人没有被掉包后,随即摆出了当家之人的做派,威慑她。
“咳咳!老大媳妇,你这是做什么,一个妇道人家,嘴怎么这么馋,能不能知点礼数。这红烧肉,是给你男人吃的,你一个人单独霸占吃了算怎么回事,你爹娘就是怎么教你的…。”
三梓晴闻言,不仅没有放下筷子,还故意当着他的面,示威性地把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塞嘴里,眯着眼,大口大口的嚼了起来,看起来特别享受。
这还不算,她一边吃,还一边意味分明的挑衅他,让他知道自己的态度:在我面前摆谱,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