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刚把第一道菜端出来,见这么多人围在厨房门口,笑道:“你们赶紧回去,马饭菜都好了啊!”
“哈哈哈,好好好,我们就是闻着香味忍不住过来了!”
“唉,都是做饭,咋陆老板做的这么好吃?”
“人与人各不相同,就像陆老板这么帅,在厨师界也少有啊!”
……
顾客说说笑笑的回去。
等他们看到陆明端的菜,都希望第一个是自己的。
不过,因为赵宇和李永成之前来的早,他们排在前面,所以最先做好的红烧肉就是他的。
等陆明放下菜,一众顾客看清面的菜之后,顿时眼睛煜煜生辉,就像是冒着绿光,想要夺过来自己吃。
赵宇搓搓手,脸露出狂喜,这菜看起来也太漂亮了一些啊!
那红烧肉面晶莹蹭亮,浓稠的绛红色汁水裹满了肉块,里面的每一块大小都一样,就好像拿着尺子切出来似的,这会整齐摆在桌子,一看就极有食欲。
他赶紧拿出筷子,抿了抿即将流出的口水,一口吃下去。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吃陆老板的做的菜,可这红烧肉却首次尝。
赵宇细细品味,红烧肉炖的极为软烂,味道香浓的很,家里夹杂着各种香料的味道,更是让口感直线攀升。
汤汁不仅裹在肉的表面,甚至连里面都浸润了,每一口下去都有汁水迸溅出来。
整块麻将大小的五花肉放在嘴里轻轻一抿,感觉马就要化开一样,带着一丝丝的黏腻的口感,还有浓浓胶质的感觉,赵宇尝出来,那是已经被炖软糯猪皮的味道。
一口入肚,完全在口腔中感受不到丝毫的油腻,反而香气却经久不散。
最后在口腔各处,还残存着汤汁,随便回味一下,竟然还有丝丝的甘甜味,简直让人回味不穷。
赵宇刚想细嚼慢咽的接着吃,哪知道抬头一看,对面的李永成已经大吃特吃起来,那叫一个风卷云残,狼吞虎咽,搞得多久没吃过肉一样。
他顿时放弃慢慢吃的想法,哪怕眼前这盆红烧肉足够三四个人,就冲这个味道,李永成就算是肚皮撑爆,他也能吃完。
两人吃的实在是太香了,差不多跟抢一样,而且还发出各种赞叹。
“太好吃了,肥而不腻,吃了这么多,竟然一点都不觉得油腻,这是我吃的最爽的一次!”
“红烧肉还能做的这么软糯,简直超出我的预料!”
“就算是肉皮,也好吃的过分,明显是炖入味了,吃下进满嘴都是喷香的!”
眼瞅着的盘子里QQ弹弹的红烧肉以一个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周围旁边的顾客眼珠子都要瞪圆了。
喉咙时不时传来吞咽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