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如果能做好,这样她既适当的展示了自己的厨艺,又能让大家看到她的改变,毕竟原身在知青点就是个默默无闻的小透明,她要改变就不能还跟以前一样。
但是也不能太突兀了,而落水为借口产生的一系列变化似乎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
所以,能趁此机会让大家看到她的改变,以后她的其他变化才不会那么突兀。
她的性格跟原身不一样,也不可能一直戴着面具生活吧,那样日子过得多累。
还不如以这个落水为契机,发生这样的事情,性格上发生一些改变也无可厚非。
而且厨艺好代表以后在吃食上就有一定的话语权,偶尔开下小灶也方便。
乡下的日子这么苦,若是能在有限的条件里让自己吃得好一点,谁还愿意委屈自己呢?
轮到她时多做些好吃的给大家改善伙食,相信这没人会拒绝,谁会跟好吃的过不去?
知青点的大多数人还是可以处的。
以前是都是林秀芬照顾她,只是让她择菜烧火,现在轮到她来照顾她了。
“原来是苏晓做的呀?没想到你的手艺进步了这么多。”
刘莉也有些意外的看着她,她还记得苏晓刚来知青点时手忙脚乱做的那一顿饭菜,一看就是没怎么摸过厨房的,味道,自然只能是堪堪能熟的水平,后来就没见她掌过勺。
落水一遭还能有这样的好处?
说实话,她真的被惊艳到了。
苏晓笑了笑,“如果我说是在落水的时候,做了一个梦学会的呢?”她半真半假的说着。
大家都以为她在开玩笑,都善意的笑着打趣。
只以为她在私下悄悄努力,就等着今日一鸣惊人。
不过,又想到她以前的性格,那就是个锯嘴的葫芦。
倒没想到落水一遭她能看的这么开,连性格都活泼了一些,似乎有哪里跟以前不一样了。
随后便岔开话题交口一致的称赞她。
苏晓松了口气,看来大家都没怀疑,总算忽悠过去了,不过也是,穿书这样的奇遇,说出来谁会信呢。
看到苏晓得到大家一致的称赞,当然也有人看不过去。
于芳率先发难,“说起来,今天村里可是有不少的流言。苏晓,你真的跟韩同志那个了?”
桌上瞬间安静下来。
苏晓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下说话的人,从原身的记忆里翻出了这个人物。
穿着灰色粗布上衣,扎着两条粗麻花辫,眼睛小小的,厚嘴唇,皮肤很黑,正一脸不善的看着她,这是于芳。
于芳是李白莲的狗腿子,平时极喜欢扒着李白莲,特爱踩原身。
她还在想着于芳这个人物,刘大姐打破静谧,
“于芳,都是知青点的,这些都是流言,没必要拿来说吧?干嘛说得这么,这么?”
刘大姐说不下去了,她下午也听到了一些说法,真的是,越说越乱。
她不认为苏晓是村里人说的那样。
“哼,这就听不下去了,村里传得更难听呢,说你们小树林都不知道钻了多少次了,要不然上卫生所干嘛!”
于芳的声音又尖又大,似乎还隐隐带着一丝说不出来的情绪。
原身不知道,于芳整天扒着李莲华,却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大敌意。
但苏晓看了书后就知道了。
李莲华为了凸显自己小白莲柔弱的人设,经常在于芳面前暗搓搓的抹黑原身。
难怪于芳对原身的敌意那么大。
于芳早已被白莲洗脑,在她的眼里,苏晓是个女表.子,就爱勾.搭男人,又立又当。
苏晓也是没想到李莲华一边跟原身姐妹情深,一边在背地里不停抹黑她。
书里还提到于芳暗恋大队支书的侄孙韩瑾正。
更是趁着秋收时借机接近他向他表白,被无情的拒绝后便暗搓搓的到处散播他的坏话。
后来韩瑾正在外面发展,很少回村,最后不知什么原因竟在外面没了,消息传回村里时于芳还上门祭拜,被韩家人打了出来。
书中提到她嫁给了隔壁村一个三四十岁的瘸子,据说那瘸子还喜欢喝酒,一喝醉就耍酒疯打人,于芳后半生过得很是凄惨。
这是个恶毒炮灰吧,书中寥寥几段草草交待了事。
苏晓边想着书里于芳的遭遇,边默不吭声的喝汤,完全没有因为她的话产生什么反应。
虽然她平时也和原身对着干,但今天似乎特别激动呢。
那,是因为什么,她今天火气这么大?难道是韩瑾正?
是了,一定是这样的。平时她也踩原身,但远没有今天这样火气十足。
从林秀芬嘴里,她知道了救她和送她回来的人就是韩瑾正。
韩瑾正,青溪村八一大队远近闻名的人物。
原来,这时候,于芳已经对韩瑾正有心思了吗?
她若有所思。
见激怒不了苏晓,李莲华暗骂于芳没用,这不,还得自己来。
“苏晓,你怎么能背着振轩哥干这样的事呢?再说了,振轩哥哪里比不上那个瘸子了?”
“你这样做,就不怕振轩哥伤心难过么?”
李莲华温温柔柔的开口,却开口就是瘸子,直接给苏晓盖章定论,咬定她做了不要脸的事情。
苏晓看向李莲华,这个原身昔日的好闺蜜,原来是个口腹蜜剑的蛇蝎美人,哪怕是现在,她也很难想象她做的那些事情。
一个人怎么可以有这样的两幅面孔,一边跟你装姐妹情深,一边扒着你吸血,还一个劲地抹黑你,踩着你上位。
还真是又立又当啊。
这个书中的恶毒女配,长得倒是一副小白莲的样子,模样清纯秀气,此时温声细语,一副柔弱不堪的样子,可不就是男人最喜欢的类型嘛!
要不,怎么能勾得渣男出轨呢。
书中,她和女主打擂台时,可是手段频出,引得好些男人心软相助呢。
看来,原身死得倒也不冤,可不,识人不清该怪谁?
苏晓还没开口,林秀芬先看不下去了。